关于拟注销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通告
2024-04-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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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日常监管,以下2家(见附表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市场主体资格已经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联系我局并递交书面情况说明,由我局核实相关情况。公示期满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中予以标注,并向社会公告。
特此通告。
附件1:
联系电话:0768—5822930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