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5-07-18
来源:潮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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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新力士陶瓷厂:
安府行复〔2025〕168号行政复议案件进入调解阶段,经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区政府决定中止案件审理,并作出安府行复〔2025〕168号《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邮寄单号:1394660317411)向你进行邮寄送达。因“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我办。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府行复〔2025〕168号《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68号潮安区人民政府综合楼207;联系电话:0768-5815503)领取该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