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2016-11-14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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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区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中央、省、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我区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取消和调整,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为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基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要求,区政府组织开展进一步梳理完善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编制形成了《潮州市潮安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涉及29个区级单位及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92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6项。现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完善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对保留实施的事项,要结合全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要求,全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对取消的事项,要严格按照事项去向要求,调整、落实到位,强化监管职责。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目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完善目录的申请,经区编委办和区法制局审核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各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编委办反映。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

 

                            2016年11月14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安各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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