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2016年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6-09-01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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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潮安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安各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印发

 

潮州市潮安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层面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府办公厅印发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要求。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潮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各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国家、省和市以及本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三是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尚未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今年应当纳入;五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在本方案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开;六是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指导。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落实情况。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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