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安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05-23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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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区府直属各单位:
《潮安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16年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3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
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安各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