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彩塘镇地域内的迁坟通告

2014-06-16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
【浏览字体:

为推进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彩塘镇地域内的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彩塘镇、沙溪镇交界白岭埔防洪沟—芝田顶埔园—吴厝埔军用路下—火烧鸭区垃圾处理厂—灵庵路口鹤焦公路以东,灵庵路口—灵庵路—灵庵路高速路桥以北,东山下坑沟—厝斗后—新寮埔—龙秋坑—架口水库下埔园—马头山下埔园—蛤蟆埔老路仔—蜈蚣头以西,汕头干校状元埔—东山湖农场围墙—东江畜牧(东山湖农场)围墙以南范围,具体四至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凡在上述四至范围内的坟主,应于2014年5月30日前到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将按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三、迁坟补偿标准按《关于潮安县特色产业基地征地拆迁有关事项及补偿标准的通知》(安府办[2010]23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2014年4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