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并调整成员的通知

2011-04-19
来源: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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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安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
并调整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消防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将“潮安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潮安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严照雄(县政府)
    副主任:刘培辉(县府办)、陈敬侬(县安监局)、谢贤(县公安局)、林木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委 员:李志福(县委宣传部)、吴树成(县经信局)、郑汉生(县发改局)、苏锡伟(县财政局)、纪少聪(县教育局)、陈春林(县科技局)、郭维勇(县司法局)、谢伟亮(县住建局)、邱甘文(县文广新局)、李文豪(县国土资源局)、黄松潮(县卫生局)、陈钊雄(县人社局)、胡伟煌(县工商局)、胡伟国(县质监局)、陈维亮(县监察局)、吴钢斌(县民政局)、陈子建(县旅游局)、施坤平(县法制局)、蔡启辉(县开发区管委会)、刘锐源(县林业局)、杨江平(县交运局)、林任发(县环保局)、孙旭群(县广播电视台)、赵铁(潮安供电局)、刘永龙(县自来水总公司)。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林木河同志兼任。
    以后该机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所在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补上,不再另行发文。
    各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机构 消防 安全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安各单位。


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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