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说明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义务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治教,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调控,防止过高收费。
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对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2024年,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财政局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潮发改规〔2024〕2号),对潮州市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包括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定价项目、申报要求、申报程序、政策导向和审核要点、加强教育收费规范管理等。
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深入推进有关民办义务教育收费政策的实施,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在全面摸清潮安区民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和近年调价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形成了潮州市潮安区《关于贯彻落实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安发改价〔2024〕151号)。该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从严加强收费标准调控,加强我区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我区民办义务教育事业良性发展。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二)《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
(三)《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潮发改规〔2024〕2号)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非营利性和成本补偿原则,加强调控,防止过高收费。
(二)适用范围。潮安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三)定价项目。包括学费和住宿费。
(四)申报要求。明确符合申请定(调)价学校的基本要求等。
(五)申报程序。明确政府制定和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申办材料清单及审核程序。
(六)政策导向和审核要点。明确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条件要求。
(七)管理规定。明确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的学校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对事后监管政策和处罚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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