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2021-03-26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安自然农告〔2021〕2号

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潮州建用字〔2021〕7号)批复同意我区将沙溪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3980公顷(耕地0.1314公顷、园地1.229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土地位置:沙溪镇经济联合总社。

三、农用地转用面积:沙溪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集体农用地面积1.3980公顷(耕地0.1314公顷、园地1.229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69公顷)。

四、上述批次只农转,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仍属沙溪镇经济联合总社所有,不作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社会保障费用,无需再计提留用地。

五、对本农用地转用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