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梓彬委员、曾亮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击非法制药、售药、守护群众健康》的提案,经研究并会商区卫生健康局,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深刻指出了当前我区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为我们进一步优化监管举措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对此表示高度认同和诚挚感谢。保障药品安全是严肃的政治责任和基本的民生工程,打击非法制售药品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药品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我局始终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聚焦非法制药售药突出问题,结合区局监管职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源头治理、专项整治与长效建设,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防控,筑牢准入监管防线
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许可准入标准,对新开办药店实行“材料严审+现场核查+风险评估”三重准入机制。从严审核从业人员资质、质量管理体系、设施设备等关键要素,从源头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对申请换证、变更的企业,增加既往经营合规性审查环节,对曾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企业从严复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许可。
二、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购销渠道、储存养护等环节隐患,通过省智慧药监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目前已在线提交自查的药品经营企业数为587家。针对药品购进、销售、储存等环节,要求辖区各药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明确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制剂、不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目前各市场监管所已收到相关药品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718份。
三、聚焦重点靶向整治,提升监管精准度
潮安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成立专项小组,组建区局药品监管与执法稽查合力、基层市监所多点监督的管理队伍,将常态化检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对全区制药售药依法规范管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年度全省开展的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潮安区市场监管局聚焦“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精准发力。采用“四不两直”等督导检查方式,对既往违法企业、新开办单位等高风险主体加大检查频次,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今年以来,潮安区市场监管局日常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64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企业55家次;现场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08家次,发现违法违规单位16家次,已全部落实整改。其中,查获无相关资质生产销售鼻炎中药粉等药品违法行为两起,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一起。同时,加强药品质量抽检工作。2025年以来,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已抽检药品127批次,其中药店29家次,71批次;使用单位17家次,56批次。在已检测药品中,尚未发现不合格批次。
四、深化部门协同,健全长效防控机制
建立由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参与的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线索互通、结果反馈”的闭环协作模式。重点共享投诉举报、抽检监测等线索,彻查药品上下游流向,严格落实行刑衔接要求,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布建监管触角,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保持打击非法制药售药的高压态势。2025年以来,已跨部门联合执法4次,移送非法渠道购药违法线索1条,形成有力震慑。
五、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积极利用“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安全用药宣传讲座。通过发放合规经营手册、电视台宣传播放安全用药知识,引导公众理性购药用药。通过典型案例曝光、药店公示栏宣传等方式,解读《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增强经营主体合规意识,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理念。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营造“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监管有力”的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效,优化监管举措,不断提升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再次感谢二位委员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攻坚克难,绝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恳请二位委员今后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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