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返潮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0-03-27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返潮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出境返潮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潮安区的出境返潮人员(包括出国留学、探亲、经商、务工、居住、旅游等人员),一律实行核酸检测,并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由个人自理。
二、对不及时向所在镇(场)、村(社区)或公安机关、卫健、疾控部门报告,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以及拒不执行防控措施的出境返潮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宾馆、酒店、公寓、出租屋经营者要严格履行出国返潮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村(社区)应加强排查,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和所属镇(场)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可以通过有效渠道,反映不遵守本通告的人员和行为。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7日6时起生效,3月1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返潮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同时废止。
举报电话:
0768--5815906(区疫情防控办);
0768--5813893(区卫健局)。
潮州市潮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来源:潮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