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巡 察 公 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18年5月28日至6月11日,对潮安区开展为期15天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内容开展专项巡察:
一、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被巡察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和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潮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精神,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工作力量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
二、措施到位情况。检查被巡察地方各相关部门单位问题线索梳理摸排、建立台帐专人管理、快速有效处置和案件查处情况,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打黑恶犯罪的实质举措,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落实打防管控等各项措施,是否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三、工作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纪律松弛,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
四、重点问题情况。突出检查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专项巡察期间,巡察组在潮安区党政办公大楼首层大厅(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潮安大道68号)设立征求意见箱,设立联络电话:1892711522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邮编521011。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与巡察内容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
中共潮州市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