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2018-05-28
来源:区纪委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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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潮安区委授权,县(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四、第五、第六组从2018年5月28日至6月11日,分别对凤塘镇、沙溪镇、古巷镇开展为期15天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内容开展专项巡察:

一、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被巡察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和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潮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精神,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工作力量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

二、措施到位情况。检查被巡察地方各相关部门单位问题线索梳理摸排、建立台帐专人管理、快速有效处置和案件查处情况,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打黑恶犯罪的实质举措,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落实打防管控等各项措施,是否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三、工作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纪律松弛,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

四、重点问题情况。突出检查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专项巡察期间,县(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四组在凤塘镇政府办公楼A栋一楼门口设立征求意见箱,设专门电话:0768-6857993(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潮安区党政办公大楼九楼转县(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四组,邮编:515638。

县(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五组在沙溪镇政府办公楼一楼门口设立征求意见箱,设专门电话:0768-6535016(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潮安区党政办公大楼九楼转县(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五组,邮编:515638。

县(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六组在古巷镇政府办公楼一楼门口设立征求意见箱,设专门电话:0768-6930072(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潮安区党政办公大楼九楼转县(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六组,邮编:515638。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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