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4-12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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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9月11日至10月16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区委第二轮巡察,并于11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主动认领、诚恳接受,认真查摆,按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逐条对照,细化措施,对号入座,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先后召开3场党组会、2场党组(扩大)会、2场局务会布置落实整改工作,就局党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进行反复研究讨论,多次修改完善,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江镇生任组长,副局长陈思波、陈沛生、陈灿锦、党组成员杨江平任副组长,各副主任科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由杨江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制定印发《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围绕6大方面24条反馈意见,列出整改清单,提出整改任务和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江镇生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也切实担负起直接领导责任,抓好具体整改事项的督促落实;各党支部、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各整改责任人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加大督查力度,狠抓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督促,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敢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同时,局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与交通重点项目建设,与交通行业管理工作融为一体,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使全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能和工作效率。

    经过2个月的努力,24条反馈意见逐一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不突出,长期以行政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替代党组会议等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执行《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根据规定,分别设置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二本记录本,如实地反映会议召开情况,记录会议召开内容及形成决议。

    二是关于党总支部对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掌握不细、督促检查和指导不够等问题。局党组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订完善《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党总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党总支部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和所在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深入各党支部督促指导,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工作。

    三是关于各基层支部工作长期缺位,支部和支委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局党总支部要求各党支部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安委党发〔2017〕)2号),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重视党组织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按照要求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对重大决策问题,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范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支部职能,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四是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切实加强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广东省党员教育网、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及“潮安先锋”、“南粤清风”等官方微信平台,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考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党员干部真正学有所获。在“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中,我局网络培训任务率达100%;在“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中,党总支192名党员100%参加考学,真正实现了考学全覆盖,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

    (二)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订完善《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总支部、党总支部书记和党总支部委员的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作为,根据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局党总支部强化党建考核检查和党建问责力度,按时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比。

    二是关于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实的问题。党组切实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交通系统风尚、从讲政治、强领导、提素质、重创新的角度,持续深入净化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强化正面引导,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针对铁路实业总公司长期用公款搞“拜地主爷”的封建迷信活动,党组对铁路实业总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落实整改。  

    三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制订2018年度“三会一课”计划,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委会,设置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如实地记录会议情况及决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四是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走过场问题。我局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为确保此次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会前局班子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基本要求,严格对照党章,对照初心和使命,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会前座谈会、班子谈心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针对我局党建工作、班子整体工作和队伍建设深入查摆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结合交通运输实际,进行深入剖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意见,经过充分的准备,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五是关于对党的相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党组切实完善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的日常监督管理。2017年12月24日,地方公路站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铁路办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建立党员联系人制度,采用书面、微信或其他通讯手段及时把党的政策要求贯彻到党员中去,确保党员离岗不离党。各党支部规范党费逐月按规定标准收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制度,制订完善《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制度的执行,明确、细化局党组和各成员的责任,列明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股室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及时解决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考核,确保各线条、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约束机制的问题。我局制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保护资产安全,有效促进节约开支工作。⑴为加强我局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经2018年1月23日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成立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内部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内部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基层下属单位进行审核。⑵落实执法局规范执法经费的使用,基层各执法单位除水、“三电”、报刊等支出外,其它办案用品一律由局统一采购。⑶落实水运总公司按规范收取船舶服务费。⑷规范铁路实业总公司现金保管。健全铁路实业总公司工会组织,该公司已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主席;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追缴被冒领工会救济款,已退回2012-2017年(6年)被冒领救济款共28800元。

    三是关于部分资金长期闲置,资金利用率低,长期滞留在下属单位账户的问题。局将定期对下属单位闲置资金进行集中清理,防止出现长期滞留财政资金,影响财政资金利用率。进一步规范交通管理总站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率。按财政下拨期别(区财政局每2个月核拨一次该站人员工资)定额核拨总站经费。清理地方公路站闲置资金,按有关规定进行盘活。地方公路站工会经费从2017年起不再计提,减少工会闲置经费。

    四是关于工作制度不规范,权力运行不透明的问题。建立健全《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制度》,使全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能和工作效率。⑴落实运管股对历年油补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复查整理,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油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规范进行油补申报审核工作,《潮州市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8年2月28日出台。2017年度油补审核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⑵落实执法局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管。⑶进一步规范工程维修拨款审批程序,公路站养护工程专项资金由局基计股审批,按计划拨付。⑷落实局工会加强对下属单位工会组织和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管。局工会委员会就工会工作方面制定了整改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铁路实业总公司工会建立健全收入和支出的建账;落实水运总公司工会对经费合理使用,适当调整增加下属单位的救济款安排。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禁令”、“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违反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存在铺张浪费现象,“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杜绝出现违规现象。⑴严格执行《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局机关《食堂管理优化方案》,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食堂开支。办公用茶集中采购,节约开支。⑵按区财政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对局修缮工程的监管,修缮期间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上报区财政审查工程造价。⑶要求水运公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对违规吃喝落实整改,相关人员已退回利用公款吃喝餐费1400元,并于2017年12月18日将该款项上交公司财务入账。

    二是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走访、送礼、私车公养的问题。⑴已落实执法局、铁路办、铁路实业总公司、水运总公司退回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99300元。⑵对铁路实业总公司利用公款走访、送礼、发放“开门红”、用公款购私车和长期私车公养的问题,经2018年1月23日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将违规车辆停止使用并将车辆封存于交通运输局停车场,区纪委于2018年1月12日对违纪人员予以立案。

    (五)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选人用人资格条件把关不严的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履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加强“三龄二历一身份”的核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大干部监督力度,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认真进行廉政审查。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部分干部长期在廉政风险高的岗位工作问题,将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二是关于变相提高职级待遇的问题。局根据岗位定编情况和干部提任有关规定开展全面自查,对没有实际业务职位,不再提拔任用干部。铁路实业总公司、水运总公司、地方公路站已全部清退退休留用人员。

    三是违规设置干部职务名称、违规设置机构、兼职配备干部的问题。经2017年12月7日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撤消2017年7月13日以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由人教股负责人兼任局法制室主任,将交运局法制工作按“三定”方案明确由综合股指定专人负责,将执法局有关法制工作明确由执法局负责,具体由执法局内部分工负责。

   (六)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案件立案、行政处罚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⑴执法局已落实各执法中队及违章处理室各自负责完善调查阶段、处罚阶段不同环节的文书制作。⑵经执法局支委会及执法局班子会讨论决定,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明确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各环节审核、审批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执法局已拟订《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分工和明确行政执法案件各环节审核、审批人的请示》报送局,经2018年1月23日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以安交[2018]6号文予以明确落实。①《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及《证据登记保存审批表》由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审批。②监督检查、调查过程的法律文书由相关中队负责制作,《立案审批表》中的“受理机构意见”由现场执法负责人签名,执法局分管中队的副局长负责对案件是否立案进行审核,执法局分管综合室的副局长负责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工作,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核审批由分管执法局的领导负责。③法制工作机构及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取消审核审批授权其他执法人员,法制工作机构及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可通过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或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手机APP进行审核、审批。

    二是关于执法不严,随意性执法问题突出的问题。完善执法局内部职能分离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对较为复杂、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处罚决定时,采取集体讨论进行决定,准确、合理应用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参加集体讨论的人员由执法局正副局长、综合室、违章处理室主任和相关中队负责人组成。12月11日至16日执法局已组织在编在职执法人员46人分二期参加由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效能和执法准确性,促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是岗位职责不落实,存在怕担责任、推诿工作的现象。局党组调整了执法局班子分工,明确落实班子成员职责,逐级签订廉政工作责任书。执法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把定期的常规检查与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相结合起来,监督检查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及时指导,及时纠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开展一次执法办案专项检查,尤其是对可能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意识,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严防案件人为随意提高或降格处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严重执法过错、执法违法、执法腐败问题。落实执法局各中队在每月5日前会同违章处理室对上月份登记保存、暂扣的物品、车辆进行清核,并上报综合室。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我局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律意识。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更加自觉、更加有力地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大力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推动交通运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坚持统筹兼顾,务求整改实效。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认真跟踪落实,防止出现“回潮”和“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持续整改的事项,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切实发挥好党组在交通运输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建设同主业工作同谋划、同推进,促进交通运输建设上台阶。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党纪法规及讲话精神,提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建章立制。把落实巡察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认真反思总结,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责任强担当,坚决有力促党建,建立健全局规章制度,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使全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效提高机关办事效能和工作效率,推动潮安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8-5810271;

    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彩文路3号区交通运输局;

    邮    编:515638;

    电子邮箱:cajtj@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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