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2-01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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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按照区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对照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苏锡伟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副主任科员和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五大方面15条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党组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经过2个月多的努力,15条反馈意见已经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建工作存在三大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贯彻执行《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年度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事项和责任股室,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成员、分管领导每年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单位)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对分管股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三是落实党组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干部集体沟通和约谈制度,并将有关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做好谈话提醒工作,构建抓早抓小机制,对党员干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开展新提拔干部任职集体廉政谈话,引导新提拔干部坚持廉洁自律,增强使命担当。四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依法依规及时落实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订落实《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廉政教育制度》,抓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局党组成员和机关、下属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省纪委反腐倡廉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撼力;参观“陈德将军生平展”、韩文公祠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和庵埠文里杨氏宗祠、龙湖古寨许氏宗祠家风文化廉政教育基地,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六是制订落实《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财政监督,做到高效廉洁,依法行政。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规定,设置局务会及支委会记录本,反映会议召开情况,记录会议召开内容及形成决议。二是召开党组会议,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分工和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分工,制定印发《关于局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安财党组[2017]15号),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三是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局党组工作制度、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党组决策落实督办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工作的原则、职责、决策及议事内容,明确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

    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局年度“三会一课”计划,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二是加强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制订落实《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2017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思想教育,加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广东省党员教育网、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及“潮安先锋”、“南粤清风”等官方微信平台,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考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党员干部真正学有所获。三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按时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积极组织开展党内谈心交心活动,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开展谈心交心,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四是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动党员执行好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结合“争上游、做实事、守底线”主题党日、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根据自身学习思考和财政改革发展实际,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

    (二)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关于财政廉政风险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明确会计、出纳人员工作职责,深入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思想认识风险点和权力行使风险点,制定落实防控措施。自2017年7月起,出纳人员已依照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对账。对未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账账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重新进行审核,经审核较对,没有差错和风险情况。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防止白条入账和假发票报销。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新财务制度中规定20000元以上支出一律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3.关于部分大额资金长期被闲置的整改情况。认真做好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已于2017年6月21日将存量资金2206329.44元上缴国库。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潮州市潮安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严肃接待纪律,节约行政经费。

    (三)执行财政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将大额经费资金滞留财政专户的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17年6月2日将罚没收入管理费4983556.89元上缴国库,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将管理费纳入预算管理。

    2.关于滞留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改情况。采取立行立改方式,将有关省级专项资金结余资金调入国库统筹用于民生保障等,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实施项目,加快资金使用,发挥效益。

    3.关于区财政局属下国有企业滞留大额资金的整改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区财政局属下国有企业管理问题的有关情况。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正式人员,目前上级在清理剥离财政部门下属企业融资功能,拟将该企业划归其他部门管理;区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没有正式人员,职工已解除关系,拟按程序报批撤销,债权债务移交区财政局。

    (四)工作制度不完善,权力运行不透明问题

    1.关于部分行政职能没有制订相应工作制度,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工作规程》和《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工作流程》,规范投资审核中心工作的内部控制及投资审核工作的操作方法,投资审核流程透明高效。投资审核中心将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和《审核工作流程》,防止审核廉政风险。二是制定《潮州市潮安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评审时限承诺》和《潮州市潮安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完成初审计划时限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审核项目。在《工作规程》和《审核工作流程》中规范项目资料的存档操作,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台账的登记工作。

    2.关于预算经费核拨标准执行不严,存在随意性的整改情况。对区直部门预算专项经费由审核报告拨付改为上半年控制比例为45%拨付,下半年控制比例为55%拨付,12月份进行结算,并于7月起执行。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五)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对国有资产监督缺失的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加挂国资委牌子,没有国资办机构。根据目前职能设置,我局将联合相关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执行财经政策、财经纪律的监督管理。我局已向区委、区政府建议,单独设立区国资委或归口一个主管部门,进一步理顺我区国有企业管理模式。一是督促本次巡察清理出6家区属国有企业自8月份起向我局报送财务报表,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及时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了解国资监管体系和制度等情况,学习县区国资监管工作经验,我局已起草了《关于加强区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独立设置国资委或把区属国有企业归口一个主管部门管理,对国有企业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理顺关系,避免多头管理。

    2.关于主管单位监督制约无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区经科局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金叶贸易公司的监管,认真落实进人用人、财务审计、纪律监管等,认真履行主管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和约束机制。今后企业吸收新职员,须制订竞聘上岗方案,严格规范程序,择优聘用。二是金叶贸易公司已初步建立进人用人和工资薪酬管理制度,今后需聘用人员,一律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后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三是食品公司和龙华机动车检测中心已停缴违规聘用人员社保、医保,目前正在进行与违规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作。

    3.关于企业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廉洁意识的整改情况。加强工资薪酬管理,完善工资晋升上报制度。一是已聘请潮州铭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叶贸易公司的财务、工资情况进行审计,将依据有关政策,结合审计结果对金叶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二是从现在起金叶公司停发一切节日加班工资发放。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一是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8-5811509;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彩文路中段财政局,邮编515638;电子邮箱:cacz123@126.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党组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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