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6-07
来源: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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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1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潮州市潮安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潮安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对于巡视反馈意见,区委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契机,坚决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凝心聚力推动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常委会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精神,深化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制订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进一步理清巡视整改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区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统一全区干部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并对整改工作作全局性、精细化布局,使全区上下围绕巡视整改工作同频共振,为巡视整改工作扎实高效落实打牢基础。
 
    二是强化政治引领,带头剖析查摆。区委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区党政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找差距、找短板、找不足。通过自我查摆,区党政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了巡视整改抓什么、怎么改,要以什么样的政治态度、什么样的政治标准、什么样的实际成效来改,为全区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向导。特别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剖析出来的政治认识不到位、思想不够开放、眼界不够开阔等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思想这个最深层次的“病源”入手,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大讨论活动,力争通过大讨论活动,打开全区党员干部思想解放“总开关”,提高党员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真见效、见真效,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剖析,区党政领导班子也深刻认识到,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最为重要的还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班子的引领作用,全方位提高领导巡视整改工作的能力,方能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一改到底。为此,区委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组织谋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深挖制约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并找到破题之策,着力强化基层党的建设,以此助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各镇(场)党委以及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也都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问题、追根源,进一步认清了差距和不足,结合实际找准了突破口、着力点,定举措、定目标、定任务,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实。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设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铺开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召开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同步制订印发《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潮州市潮安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明确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和整改要求。区党政班子相关领导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落实,分别牵头制定整改措施,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各相关单位也对号入座,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四是注重督促检查,从严抓好落实。区委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确定为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区委工作会议、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等,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往深里抓、往实里抓。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直面问题,直接抓、抓具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部署全区工作必定结合巡视整改、深入基层调研必谈巡视整改,先后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同相关区领导、各镇(场)党委书记、区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专门谈心谈话、交流研究,多方赴基层一线调研督导环保、基层党建、土地“两违”、重要平台重点项目建设等相关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巡视整改责任。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也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等多场会议上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多方实地督导推动相关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区委常委和相关区领导认真履行责任人责任,全方位加强对各自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推动落实,积极赴相关部门、基层单位调研督查。同时,建立每日一报送、每十日一盘点和逐项落实逐项销号的台账报送管理机制,抓实巡视整改宣传有关工作,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全程跟踪和督查督导,切实做到整改不及时的绝不放过、降低整改标准的绝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绝不放过“三个绝不放过”,着力提升整改整体成效。
 
    五是深化标本兼治,促进成果运用。以巡视反馈意见为“镜”,将问题清单、原因“病灶”融入区委一届六次全会报告,引导全区上下深入剖析思想观念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凝聚起“面对发展瓶颈,要以思想再解放打开发展新局面;面对历史机遇,要以改革再深入释放发展新活力;面对使命担当,要以工作再落实重塑发展新优势”的共识。把巡视整改工作和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在落实过程中整改、在整改推进中完善、在工作成效中检验,探索形成一批树得起、立得住、推得开的高标准工作规范,建立起一批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机制,并将其固化融汇到相关工作制度中,推动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彰显了巡视促发展的重要作用。通过本轮巡视整改,健全完善了一批文件,既实现了制度创新,也固化了巡视整改成效。在巡视整改工作的带动下,全区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优化,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氛围日益浓厚。今年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向好,各个重要指标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与此同时,形成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的“坚持三个引领、实施六个工程、开展八大行动、建立八项机制”的更贴地气的“3688”工作新思路,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区面貌发生质的改变,重庆曙光都市工业园建设集团即将落户新规划建设的大岭山产业园区,高速公路和高铁站场建设、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脱贫等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卓有成效,为我区建设粤东西北制造业强区、为我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支撑。
 
    二、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区委认真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找问题、一项一项查根源、一项一项订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目前各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浮于表面,督查流于形式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深入查找短板,全面弥补不足。组织区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撰写个人剖析材料,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落实各单位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开展的工作、收集的资料进行“再过一遍”,特别是对相关学习方案等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发现不足、补齐短板。并派出督导组,通过“问、阅、看、考”的形式,对全区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出一批漏洞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防止弄虚作假、过度留痕、形式主义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工作架构,优化办事流程。对区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调整优化,进一步明晰责任分工。制订《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办事流程。三是增强素质本领,提高工作成效。邀请专家、教授专题为区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各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作专题辅导,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报告会,以及各类培训活动,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实”大讨论活动,通过将大讨论融入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专题报告会、干部培训班等各类载体和平台,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找差距、找不足、找短板,明思路、明举措、明责任,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在潮安落地落实、开花结果。组织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调研活动,通过走基层、访一线,查找全区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推动全区党建工作更加高效开展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决策依据。同时,全力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不力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方面,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入园企业加快落地建设。制订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倒排施工工期,逐项解决制约园区建设的坟墓迁移、腾退用地划留等问题,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宝山变电站等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园区供气管网正加紧推进。积极谋划推进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高标准发展平台。目前,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各项建设正加速推进。同时,制订《潮州市潮安区特色产业基地入园企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进园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对进园企业建档立卡,“一企一档”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发现解决了相关企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力促进企业加快建设。此外,扎实开展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抓好园区形象提升,下大力气提高园区道路及绿化等管养水平。编印《招商指南》,制作园区宣传片,抓好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制订《关于鼓励加快民营制造业企业建设的通知》,鼓励企业落户园区、投产发展,推动园区加快发展。与此同时,围绕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存在的平台支撑不足等问题,在古巷规划片区规划建设大岭山产业园,着力打造形成潮州新的产业发展支撑、潮州工业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目前产业园各项前期工作正稳步推进。另一方面,加快国企改革,全力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坚持把国有企业改革、“僵尸企业”出清和国有企业监管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全区国企改革工作。结合机构改革,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逐步统一管理全区国有资产。制订《潮州市潮安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僵尸企业”出清。目前,各项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同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管理机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通知》《关于加强企业业务支出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制作国有企业改革宣传资料,谋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培训,全方位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发展水平。
 
    3.关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全面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制订《潮州市潮安区全面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专项行动,并对辖区河、溪、渠、塘沿岸5米范围内的弃碴、堆放物、已建或在建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清理整治,全面优化提升水、岸环境。自去年11月开展“五清”专项行动以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2952.11万元,清理入河排污口63个、清理水域面积36.4平方公里、水面漂浮物约10.2万吨、底泥污染物河道202条(约170公里)、河湖障碍物515处、违章建(构)筑物671处(约5.57万平方米)。创新污染源监督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枫江流域、内洋南总干水系、内洋西总干水系等水系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同步对入河排污口水质、流量定期监测,有效解决了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难题,为开展水污染整治提供了更加科学的依据。严格落实“河长制”,今年来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2293次,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专项督查4次,现场解决了一批涉河问题。同时,全面开展农村“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污染问题整治,按照“引导整合一批、帮扶规范一批、整治淘汰一批”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今年来共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315家,其中已完成规范提升44家、关停250家、正在整治21家。加强对涉水重污染行业违法排放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涉重金属行业、造纸行业污染行为强力予以取缔、坚持露头就打,全面清理取缔“十小”企业。今年来,共查处重金属行业、造纸行业污染企业12家、“十小”企业5家。二是全面推进农村污染防治。针对个别村存在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在对相关村进行全方位排查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迅速组织对相关村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陶瓷垃圾以及河溪漂浮物、淤泥的全面整治,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截至目前,相关村共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陶瓷垃圾600多吨,清理河溪漂浮物300多吨、淤泥9000多吨,拆除各类违章构(建)筑物80多户、面积8800平方米,村容村貌已发生明显改变。同时,以点带面迅速在全区范围内铺开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开展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切入点,积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整治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并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对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全面防控农村污染源。今年来,共清理关停“散乱小”养殖户263户,其中生猪养殖户121户、家禽养殖户140户。扎实推进梅林湖保护区污染整治,加快保护区机构人员配置,着力强化保护区管理。目前,已完成保护区内乱摆乱卖、乱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对保护区内生态保护规划工作正扎实开展中。三是全面强化生活垃圾处理。健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制订完善《潮州市潮安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工作方案》以及《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暂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评价(暂行)办法》《潮州市潮安区生活垃圾清运监管工作办法》《潮州市潮安区生活垃圾收运车辆“滴、漏、抛、洒”举报监督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及保洁机制,全区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日均进厂垃圾量约1100吨,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同步启动区、镇、村垃圾填埋场的封闭和整治工作,已完成整治7个。四是全面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调整设立潮州市潮安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强化与项目公司的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截至目前,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21.5%。加快枫江、内洋南总干、内洋西总干沿线整治。
 
    (二)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比较薄弱,修复政治生态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4.关于对待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工作不够认真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方面,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列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2018年度区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剖析内容,并将近年来发生在我区的腐败案件一并纳入、一并剖析。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紧扣主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剖析根源。派出23个督导组对16个镇(场)、52个区直单位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同步对2017年度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倒查,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对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另一方面,继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作为主要学习内容,结合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积极组织区委常委轮流主讲、互相学习、相互讨论、分享体会,示范带动区委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学习研讨活动开展。
 
    5.关于政治生态一度遭受严重破坏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抓好线索办理工作。全面核查省委巡视反馈的有关问题,依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开展“圈子文化”整治。印发《坚决破除“圈子文化”,严厉整治官商勾结工作方案》,落实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将杜绝“圈子文化”列为领导干部任前个别和集体谈话的内容,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各级培训班的必学内容,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作为区委巡察工作的一项内容,坚决铲除官商勾结的土壤,全力杜绝“七个有之”问题发生。此外,选取近年发生在潮州市及潮安区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成《以案治本正风肃纪——潮州市潮安区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8)》,发放到各镇(场)、各村(居)及区直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把对党绝对忠诚扎根在思想上、体现在行动上,坚决反对“两面人”和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以及搞小团伙、小山头、小圈子行为。三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管理。紧盯区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认真落实好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工作,及时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对区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实行“三必报一调整”,即“凡出必报”、“回国必报”、“没有出国(境)必报”和及时调整备案人员名单,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与此同时,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对区直各涉改部门的班子进行调整配备,注重选好配强各单位“一把手”,将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上来。此外,落实任前廉政谈话,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管党治党、廉洁自律表率等方面对所有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中谈话。今年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对21位新任镇(场)和区直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加强干部监督信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交流,完善干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管理台账,全方位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相关干部婚丧喜庆的报备和台账建立工作。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的管理监督,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对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有效净化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6.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制订出台《潮州市潮安区党委(党组)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举办区直党务培训班,从党委(党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对区直党组织书记进行辅导,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着力加强督促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各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及时纠正一些单位党委(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二是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印发《关于调整全区“两委”编制数的通知》,对全区村(社区)“两委”职数进行优化调整,构建了党组织领导下的“大支委、小村委”格局。借助村(社区)党组织优化设置的契机,选优配强党支部“领头人”,培养物色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储备人选。在此基础上,抓好村级书记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78名优秀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学习,举办各领域党组织书记培训14场、培训3100人次,有效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带队伍、聚民心、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举办潮安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组织各基层党组织通过远教站点、“三会一课”等平台,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不断提高两个《条例》在基层党员中的知晓率。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查找出的“四不”党组织书记立即予以调整撤换。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设置。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完成相关单位党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对没有公章的党组,迅速落实党组印章刻制工作,全面配备党组公章。在此基础上,对区直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的党委(党组)进行设立、更名、撤销、保留,并同步配齐印章。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党组织公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坚决防止以单位公章代替党组公章问题再次发生。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落实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全面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报告,区党政班子结合自身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并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同步将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同时,制订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和《关于2018年镇场科学发展考评和区直部门绩效考核有关修改意见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2018年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在此基础上,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等,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在机构改革中将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要求融入区委宣传部“三定”方案,从区委第三轮巡察开始将被巡察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察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纵深拓展。二是全面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纯洁党员队伍。迅速对相关单位长期用公款搞封建迷信活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并以这个例子为典型,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思想建设,大力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在此基础上,切实履行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职责,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健全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督促党员干部严格守规。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专题研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平台等,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员中的传达学习。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法律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家风文化廉政勤政教育等,引导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全面加强宗教管理。区委常委会和区委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和相关工作方针政策,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对宗教工作的认识。全面开展对全区宗教场所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妥善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身临一线督导,带动了一批非法宗教活动点的制止、取缔工作落到实处。各镇(场)与宗教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巡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防宗教渗透措施,有效抵御了非法宗教传播渗透。引导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巡查,抓好宗教界业务培训,坚决刹住宗教商业化歪风。严防邪教渗透破坏,抓好信徒的宣传教育,凝聚反邪教的社会共识。
 
    (三)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8.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加强对干部档案的管理。针对相关人员档案问题,采用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相关经办人员等形式,对其存在问题逐个核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严格干部档案日常管理,落实干部档案工作机制,推进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对每次人事方案动议拟提拔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真正落实“动议即审、凡提必审”,全面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二是加强干部调整交流。结合实际制订《潮州市潮安区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实施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场)、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同时,严格执行干部提拔报告制度。三是
加大“带病提拔”排查和倒查力度。对2018年度列为“带病提拔”倒查对象的选任过程进行集中倒查,并同步对2015年以来“带病提拔”干部的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进一步完善干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做好干部监督信息情况的收集、综合分析,强化干部监管。
 
    9.关于有的企业员工长期“吃空饷”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主要做法是:迅速组织对有关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查核,在全区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针对相关单位存在的日常监督管理缺位、组织人事工作松散无序尤其是员工“吃空饷”等问题,重新修订完善考勤、员工行为准则、日常监督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同时,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10.关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基本完成。一方面,强化村(社区)“两委”干部资格审核工作。成立区委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清理有犯罪记录、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涉黑涉恶村干部等“三类人员”。认真执行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试行办法》,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联合审查机制,对各村(社区)干部人选名单进行联审,对存在影响推荐选举或任职情况的村干部人选剔除出人选名单,严把村(社区)干部“入口关”。截至目前,共开展区级联审13批次,筛查剔除不合格人选20名。同时,及时做好因清理而造成干部缺额的村的干部补选工作,基本完成缺额干部补选工作。另一方面,强化老年人协会管理。引导老年人协会进行登记或备案,将城乡社区老年人协会纳入公益慈善类或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范畴进行直接登记,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协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潮州市潮安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在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协会中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引导老年人依法参政议政。在此基础上,谋划评选一批先进老年人协会,示范带动全区老年人协会更加规范化发展。
 
    (四)对作风建设成效不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1.关于收礼送礼现象仍然顽固存在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起底,认真核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处分34人。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印发《潮州市潮安区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镇(场)和区直各单位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起底,并落实审计部门及时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对相关单位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接待或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给予3名责任人相应的处分。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12场次,明察暗访单位合计89个次。四是加大曝光警示力度。不定期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在潮安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和区广电台同步曝光我区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件,同步发布案件审查调查信息20条。
 
    12.关于有些单位公款消费支出畸高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主要做法是: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关于深入抓好“红包”礼金、公款旅游、转嫁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区范围内铺开专项整治。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对2013年以来本单位会议经费及“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把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以明查暗访为切入点,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今年来,共开展明查暗访13场次,检查单位96个次。
 
    13.关于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完成整改任务。主要做法是:对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处理。组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开展自查。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整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逐个过关、登记面积及配套设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制订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14.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制订《潮安区整治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专项整治,严厉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今年来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2宗,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二是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印发《关于报送领导干部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表现情况的通知》,建立各单位对干部在工作中表现情况的定期报送制度,树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用人导向,已对高铁新城管委会(筹)、古巷镇政府在攻坚克难中实绩突出进行通报表扬。强化绩效考核的正面导向和激励作用,完成对各镇(场)科学发展考评和区直部门绩效2018年度考核工作。三是严厉查处突出问题。制定《潮安区纪委监委对干部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的问责机制》,每月对各单位及镇(场)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印发《潮安区纪委监委落实<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分工安排》等文件,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宗。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进一步贯彻《潮州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在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同时,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和为官不为问题。贯彻落实《关于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的意见》,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依法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15.关于下午出勤时间与上下级不一致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区自2019年2月中旬起,已调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各镇(场)作息时间,目前该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五)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基层腐败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16.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偏差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落实每月安排一次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的一届区委第79和第80次常委会会议上,专门组织观看了2018年度省纪委监委作风暗访警示教育片《打通正风反腐“最后一公里”》,并研究有关工作。同时,印发《2019年区委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预安排》,建立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在此基础上,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组织6位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党组)书记在区纪委全会上开展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其余49个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递交了“述责述廉”书面报告。针对在评议中满意度较低的人员,落实区纪委对其谈话提醒。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组织案发单位干部到区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开展“举报贪腐 共创廉洁”主题宣传活动、编印《以案治本正风肃纪——潮州市潮安区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8)》、在潮安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和区广电台同步发布典型案件审查调查信息,筹建综合性廉政教育馆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着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运用“一案一授权”和“片区监督执纪协作机制”两种办案模式,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惩治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印发《关于统筹做好向案发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和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两项工作的通知》,针对2018年度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相关单位党组分别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案情,其他班子成员结合相关案件进行剖析检查。三是提高监督执纪水平。结合做好省、市纪委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迎检自查工作,加大对已查处各类案件的再清理力度,清查了一批办结案件。积极清理现存积案,确保按照进度审结案件。把监督检查和相关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加强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形成监督执纪问责的强大合力。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政治巡察,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一季度,适用“四种形态”共4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人次,第二种形态11人次,第三种形态9人次,第四种形态3人次。
 
    17.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严厉查处。对于相关村委会巧立名目抽取危房改造户补助上缴村委会用于其他消费支出问题,及时查处并落实追回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二是全面排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潮州市潮安区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意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官商勾结和土地领域、房屋拆迁、住房保障、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强化督查。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及时督促核查处置。
 
    18.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惩治涉黑涉恶涉腐,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二是落实区纪委监委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开辟办公场所,设立专门“生产车间”,建立办案协查联动机制,做到同步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三是采用“一案一授权”的专案组模式,对重大复杂或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进行处理处置,去年以来,共排查和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一批,立案23件23人,深挖“保护伞”6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四是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开展农村违规侵占集体资产专项整治,完成全区392个村的清产核资。
 
    (六)对上次巡视反馈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农村违法用地问题仍然突出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转入长期整改。一是成立打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违法建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的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全区违法违规用地。二是召开全区“两违”专项整治会议,由区政府与各镇(场)签订两违整治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同时,建立“每日一研判、每周一报一排名、设立红黑板上墙”等工作机制,并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落实排名第一的乡镇介绍经验、排名最后的乡镇检讨表态,形成你追我赶、奋力攻坚的整改局面。以开展“两违”统一行动日为主抓手,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拆除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拆除整改2018年新增违法工矿商服用地,有效减存量、遏增量。截至4月18日,共开展七次统一行动日活动,出动人力约7023人次、机械约316辆,拆除整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209宗、面积391.24亩,其中耕地232.37亩、复绿70.56亩。在“两违”统一行动月期间,区领导按照挂片领导制度,到各镇督促“两违”的拆除整改工作;抽调组成督查组,对镇专项行动查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扎实推进清查整治工作。三是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订《潮安区遏制“两违”增量行动方案》,推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得到依法有效的清理、制止、查处、整治,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和依法建设秩序,推动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执法环境持续向好。四是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严查非法转让土地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处理。在此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用地批而未供专项清理,进一步盘活批而未用土地,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
 
    经过全区上下的集中整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这些成果只是初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矛盾,需要进一步通过深化改革,予以逐步解决。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成效巩固,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推动潮安各项工作再创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5815981;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党政办公大楼8楼817室潮安区委整改办,邮政编码:515600(信封请注明“对潮安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caqwxxb@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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