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工商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5-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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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7月2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工商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

(一)找准症结,制订方案。去年7月26日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本会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认真领会整改要求,仔细剖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8月2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台账,并按照整改方案迅速布置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会党组切实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的原则,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建立保障机制,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本会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融为一体,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跟进、督促、指导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有序迅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党组及时、多场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逐条对照,整改落实

围绕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本会党组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未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限定期限,加快推进,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以有力有为、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有待加强,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1.传达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9月24日召开党支部大会,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知识考学活动,集中观看“绿榕精神”专题电教片,党组书记上以“弘扬绿榕精神,做好当前工作”为主题的党课,提高学习效果。二是10月12日组织已建立党支部的会员企业参加“非公企业党员参加读原文活动”,同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会员的政策水平。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认真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明确党组会、支委会、支部会、机关同志会、中心组学习会五种会议,分别依规召开,分类规范记录。二是针对党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因2018年4月底到2019年5月期间,其中一名党组成员被选派到市民政局挂职,在党组召开会议时,有时未能到会,请假较多,造成党组会参会人员不到3人;目前,该名党组成员已于2019年5月挂职期满,回归单位正常上班,并正常参加党组会议;区工商联党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召开会议。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7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重新研究审批汽车修配费和“圣丰”公益活动事项,进行查漏补缺。四是7月31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转发开展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安组通[2018]81号)文件精神;发放调查表对会员企业党支部及党员情况进行调查,为下一步覆盖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3.推动“两个健康”发展作用发挥不足,新形势下政商关系引领力不够问题。一是对我区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去年7月下旬已完成调研报告初稿,10月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修改完善。二是9月份制订专职会领导为主的分片联系点制度,加强与非公企业的联系沟通和服务引导。三是10月12日与区司法局联合举办“送法进企”活动,做好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四是9月21日成立区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搭建健康成长、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强对新生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服务引导。五是引导会员“走出去”,区外贸协会组织会员到马来西亚开展商务考察活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经济活动。六是联合区教育局对“圣丰助学一助力教育信息化”公益活动进行跟踪落实及回访,于10月22、24日分别走访区实验学校、彩塘镇金俪中学、龙溪中学、庵埠中学、江东镇中心学校、仙洲小学、文祠镇中心学校、上荣小学、文祠中学等受赠学校,对捐赠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力促捐赠设备物尽其用。七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全面融入日常管理;深入所属商(协)会,开展检查指导,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制度,对会员群、微信公众号和各商协会网站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规范其信息发布程序和形势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举办程序。

(二)关于选人用人执行不严,抓党建促发展意识薄弱的整改情况

1.政治推荐不严肃问题。已于去年10月份制订工商联界别提名的政协委员具体推荐方法,规范政治推荐程序,严肃政治推荐纪律。

2.执行策不严格问题。主动与区民政局沟通,咨询社团登记落实变更的具体程序,于2019年10月下旬到市金德律师事务所了解变更相关事项;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报区民政局审核通过,按程序抓紧完成变更手续,党组书记已不再兼任“民间企业家公会”法人代表。

3.抓党建力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一是去年9月19日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建工作进行整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正确区分党组和学习中心组,规范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9月24日召开党支部大会,重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有关支部换届选举办法,为今后支部换届工作夯实基础。三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建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补全台账资料。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不够扎实,廉政风险大”的整改情况

1.个别干部作风不实问题。一是提高机关同志思想认识,杜绝拖拉现象,及时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二是依规严格列支差旅费,对差旅费开支进行自查,相关同志按要求各退回列支的伙食费,只列支交通补助费。三是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认真领悟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安财会[2018]6号)文件精神,虚心向区财政局有关工作人员请教,结合本会实际精心编制内部控制流程图,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2.服务意识不强,监督乏力问题。一是向区编办了解,目前区“有关企业人员的资格(职称)的考试、评审和和初次认定”这一职能具体是由区财政局与区人社局负责,向巡察办作出说明。二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管理,去年6月份吸收区外贸协会等行业协会入会,9月21日成立区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指导其完善制度、规范运转。

3、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财务审核及审批把关,党组书记不再负责单位财务审批,去年9月份起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审批,同时规范预算清单、开支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等程序。二是出纳现金日记账薄、银行存款账薄已分开记账;会计已使用用友会计软件记账;已设置“欠发达地区县级工商联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资金会计科目;固定资产设立明细账、总账。三是规范现金管理,降低廉政风险,出纳员已将现金存入银行;规范办公费用的支付方式,使用公务卡结算,购置固定资产采用政府采购。四是加强会员费收支及管理,明确收取标准,加强监督管理。

4、违规在会员费中列支办公费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明确会员费开支范围,与办公费区分清楚,做到专款专用。

5、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驻村同志退回有关补助款,并提供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驻镇考勤证明(今后每月也要提供),按文件要求落实补助工作。

6、纪律教育流于形式问题。结合本会实际,完善2019年纪律教育工作方案,除规定动作外,也有自选动作,而且要按照计划如实进行学习,确保今后纪律教育不流于形式。

7、内控制度缺失问题。一是2019年4月起使用《用印登记表》,对单位公章使用进行登记及审批。二是对单位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国有资产业务、合同业务管理等6项制度建立相应流程图,认真组织、编制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本会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但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一些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还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成果。本会党组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建设,坚决抓好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结合起来,为加快潮安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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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工商联党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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