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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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0月上旬,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进驻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巡察工作,2020年1月16日,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局存在的六大方面16个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

对于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作为开展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潮安区农业农村高质量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凝心聚力推动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迅速动员部署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于1月22日召开党组专题会,根据反馈意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学习领会区委书记庄朝惠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钊雄同志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要求,重点对巡察整改前期工作进行部署,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会议落实由人秘股牵头,扶贫股、计划股、畜牧股、执法股等股室配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对照整理,起草整改方案和整改台帐后交由领导班子审核修改,确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决杜绝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月5日局党组再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审定《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及时报送至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定。同时,迅速召开全局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结果还坏”的强调和区委庄朝惠书记“要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从体制机制上深挖问题症结,在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的同时,深化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巩固整改成果”的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统一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使系统上下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同频同振,为巡察整改工作扎实高效落实打牢基础。自1月16日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会议4场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邢杰平任组长的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事项的日常协调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组书记能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听取汇报,亲自部署、督导和整改。班子成员能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下属单位党支部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抓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下级向上级负责,齐心协力落实整改工作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压实任务责任

针对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进行讨论研究,将巡察组指出的六大方面16个问题,逐一梳理,细化分解为38个具体任务,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从党组成员到普通干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工作到人,对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并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从深层次推动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二、聚焦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

我局党组认真按照反馈意见,一项一项找问题、一项一项查根源、一项一项订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目前各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对思想政治引领弱化,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1.针对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组织建设的首要位置,严格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推动“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详细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重点学习内容及学习安排》、《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方向,通过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学习,整改以来,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党组会议15次,机关同志会11次,党支部会3次,党组书记上党课2 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聚焦省委“1+1+9”和市委“1+5+2”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高质量转型升级发展方向,进一步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3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调查研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落实班子成员责任,要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综合改革等主题开展深调研,形成具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全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富有前瞻性、创新性、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局4名正科级干部,深入一线,挂钩联系凤塘镇12家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疫情防控新问题、新情况,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加快复工复产步伐,提振企业信心。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完善印发了系列文件;经常性地开展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传达、研究和部署,特别是对农业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党员宗教信仰工作的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管理、掌握工作,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火墙”和“护城河”。局党组于2月5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0年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同时要求落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明确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情况的专题部署和一次专题调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每年部署和专题调研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对分管线条的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并有力推进落实到位。

2.针对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再次修改完善了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制定拟订规章制度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等具体事项,详细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流程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落实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举一反三,落实各分管领导、各股室对近三年来应上会讨论却未上会,且已拨付的项目资金进行清理自查,完善相关资料、手续。对巡察反馈意见后的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由业务主管股室和分管领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办理,经局党组或局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审批列支,坚决杜绝再次发生资金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等类似情况。

3.针对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力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关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我局于2月份研究出台了《潮州市潮安区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乡村振兴三年(2019-2021年)行动方案》,从12个方面全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倾斜和支持,激活了产业发展动力;5月份制定了《潮安区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实施土地流转奖励,对流转面积5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分别对流出方、流入方和所在村按照每亩给予200元、150元和150元的财政奖补,制订并落实《潮安区关于进一步治理撂荒耕地推进兴农惠农工程的实施意见》,对在方案出台后三个月内实现撂荒耕地复耕的,每亩给予400元的奖励,充分调动种植户从事农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解决土地抛荒弃荒现象;7月份印发了《潮安区农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是及早谋划,积极申报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目前文祠镇橄榄、登塘镇炒仔茶、东凤镇芡实被评选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对成功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项目,每个项目再补助100万元进行打造提升;积极创建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已印发了《潮州市潮安区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镇(场)做好区级产业园可研报告和资金使用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申报程序,争取2020年度有4个区级园区落地实施,引领带动全区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

三是加大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认真做好企业申报评定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有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2家,其中本年度新认定市级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农机合作社)111家。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其申报项目。

四是认真抓好涉农项目申报,确定了2020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三大类23个项目、市级11个项目,目前已落实了各项目的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正在加快推进。

五是边查边改,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于2019年11月印发了《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各级下达每个项目、每笔资金,落实具体股室和专人责任,迅速按照规定分解下达至实施主体。同时建立管理台账,不断加快资金列支进度,有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4.针对产业扶贫工作走样变形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掌握中央、省市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每月扶贫工作会议上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论述以及上级关于产业扶贫各项政策,对标对表,提高对政策的理解认识。如1月份传达学习了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2020年的工作部署和广东省脱贫攻坚推进会会议精神等,深刻认识2020年脱贫攻坚的工作意义;2月份传达学习了2019年全国产业扶贫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广东省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明确扶贫工作方向;3月份学习了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广东省委常委会《咬定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全力以赴决战攻坚》、《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等,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扶贫最后的攻坚工作;4月份学习了叶贞琴常委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更加坚定脱贫攻坚信心。

二是积极督促有关镇落实整改,将资金盘活,发挥资金效益。迅速联系农商银行与建成农业综合开发公司落实整改,终止投资分红协议,分批收回贷款,目前已全部回收。切实推进金融扶贫“户贷户用”模式,充分激发贫困户造血功能。

(二)对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的整改。

5.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针对大棚房整治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于4月份印发了《转发〈关于做好常态监督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加强设施农用地常态监管、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执行的内在动力,坚决克服紧一阵松一阵的应付思想和“走过场”、“资料上、数字上整改”的麻痹思想。

二是切实树牢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落实风险研判,加强大额资金投资情况风险排查,目前涉及产业扶贫投资经营效益差的企业资金已全部收回。

6.针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切实为基层减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日常监督检查和信访办理上下功夫,履职尽责,明确该由局落实处置的,坚决落实相关业务股室予以处置;由属地管理处置的,落实相关业务股室在政策业务上予以支持和指导。巡察反馈意见后的2件信访件,我局均迅速会同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和答复,得到信访人的满意肯定。

二是转变惯性思维和创新工作路径,充分利用各种监管途径,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工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位。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4月份通过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10个大型规模养殖场现场指导;另一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安排35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归湖镇金信生猪养殖场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建设。同时强化示范带动,投入15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三是边查边改,不断加强基层下属单位工作指导和部门协调,目前农业工作总站2019年农产品检测工作已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下达任务。

四是严格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项目资金报账的督促指导。巡察反馈后,局于3月份向下属单位区农业工作总站下发了《关于要求按期实施及上报项目进度的通知》,要求其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能按期按质完成建设。目前由区农业工作总站实施的橄榄品种改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项目已完成项目总量80%。

(三)对党建主业意识淡薄,基层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

7.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围绕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党组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要求,科学制订全局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是加强党建阵地建设,目前已落实在新办公楼增设党员活动室一间,配套相关设施和学习资料,不断丰富党员干部活动载体。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干部学院、微信群等渠道,加强督学考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巡察反馈后,局及下属各单位开展各类学习99场次,参加学习1389人次。

三是要求干部同志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纪律,严肃撰写发言材料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充满“辣味”,开出效果。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领导班子能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内容,深刻查摆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到的意见和谈心谈话发现的问题,逐一说明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原因。局主要负责同志能发挥带头作用,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督促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逐一进行审阅把关。

四是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程序开展局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于4月3日选举出新一届委员,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制度得到保障,有效提升了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8.针对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切实落实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对每个下属单位落实2名班子成员挂钩指导,不断加强指导、监督力度,督促下属单位完善各项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到下属单位检查4次,目前区工作总站已建立印发了《潮安区农业工作总站办公制度》,区枫洋良种场已建立印发了《潮安区枫洋良种场工作制度》,区种子管理站已建立印发了《潮安区种子管理站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定岗定职,不断调动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做好谈话提醒工作,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化。

三是重点抓好枫洋良种场“吃空饷”整改和履行职能情况,与正副场长签订责任书,要求其履行管理职责,遵守上下班、值班值守工作纪律,目前枫洋良种场已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办公,全部干部职工按规定上班。

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乏力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协调好局派驻镇扶贫工作,工作组领导已在2月底前按规定脱产驻镇,完成问题整改。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指导意见,3月份制定了局《职务职级晋升工作制度》,明确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之一必须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观念强、服从分配、有全局观念,建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重点加强中层后备干部培养储备;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建设,自巡察反馈以来,按程序调整局机关中层干部职务12人,其中免去职务6人,选拔任用6人;职级晋升8人。下属单位区动监所提拔任用7人;局各股室在4月底前均已配备了独立的股长(负责人)。

10.针对组织人事纪律较为松懈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组织人事纪律,针对巡察提出的请假不规范等问题,重点完善了局《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因事离岗必须请假的,需填写审批表和按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病假需附医院诊断书,开具的诊断书应详细注明应休假天数;

二是针对部分同志消极怠工,局党组通过调整工作岗位,激发其工作活力。同时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谈话提醒工作,不断使其提高思想认识和觉悟,增强工作主动性;巡察反馈后,局调整工作岗位15人,工作谈话提醒3人。

三是加强借用人员管理,对于非重要迫切工作任务,不再借用局属单位人员或聘用人员。

四是建立健全局《值班制度》,实行24 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工作按照本单位值班表安排,值班期间必须全部到位。并多次在会议上对节假日、特殊防护期值班工作进行部署强调。

(四)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存在较大的漏洞问题的整改。

11.针对执法权力监督责任缺失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重新制定了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以及内容等,进一步细化责任,推进监管工作落实,并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和对象名录库,确保双随机检查正常开展。目前我局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11项,已录入名录库里执法检查人员17人,检查对象49个。

二是组织人员再次学习了《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单》文件精神,落实各相关线条按职责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和指导检查工作;

三是严肃执法纪律,今后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不折不扣按照法规规定和行政程序执行处罚,同时依托潮州市信用公示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12.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和廉政风险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办法学习,熟悉掌握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落实全局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57份,制定防控措施57份;

二是继续加强各类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及时跟进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三是对于巡察反馈指出在基层农技推广与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中发放技术指导员下乡补助款问题,迅速组织了相关项目镇、区农业工作总站开展整改,督促技术指导员对手册填写、指导任务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并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到各个项目镇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党组于6月9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落实相关镇各农技人员对该项目技术下乡指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二次自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据实退款,并于6月10日、15日、24日多次召集相关镇分管领导、农业工作总站代表进行组织协调,按期退款。目前已完成补助款退缴工作,并全部上缴财政部门。

四是组织开展项目资金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清查中发现区动监所发放农户疫病监测补助佐证材料不全,每张监测补助清单虽已具备农户本人、经办人、证明人、样品接收人、审批人和补助代领人签名,但无其他证明材料,已要求区动监所以后在每张监测补助清单后面附上样品采集登记表和监测报告,确保手续证明齐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资金监管,完善经费、补贴列支手续。

(五)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1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实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了《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全体机关同志加强各项规定制度的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制度,以制度要求约束规范业务活动;

二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明晰报销手续要求和标准,要求各股室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业务会议和下乡确需用餐的,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接待标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执行,并在报销时附上相关接待文件、注明用餐事由人数;

三是重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明晰公务用车用油、维修报销要求,局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等费用,月终由财务负责结帐,结账报销时必须按照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注明车牌号码、附修理费用明细表。大型维修须由司机提前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切实做好公车运行费压减管理;

四是通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支付、现金库存管理,库存现金按照相关现金管理规定执行,相关费用支付采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严格按照规定采购物资服务、支付费用,年初人秘股根据各股室需求申报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编制预算。具体采购时,需求股室按程序报分管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购置。大型和数量较多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局党组或局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1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问题,我局通过以下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培训,要求业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会计工作和财务行为,确保报销的原始凭证手续完备。

二是继续加强资金监管,建立专项经费收支专账,确保专款专用,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

(六)对监管严重缺失,枫洋良种场遗留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我局切实加强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落实党组责任,督促落实枫洋良种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认真收集各项资料,建立专项台账。局成立了枫洋良种场巡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深入进行调研,进一步核实资产情况;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16.针对违法用地情节恶劣问题,我局把解决枫洋良种场违建问题作为局本年度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了解,弄清土地违建真实情况。目前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初步形成“尊重历史、保持现状、维护稳定、妥善处理”的意见,要求枫洋良种场加强土地管理,维持出租场地现状,于地合同期满时坚决予以收回,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从严查找差距,巩固取得成效

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我局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创造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氛围得到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借助此次巡察整改的契机,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全面巩固提升前段时间巡察整改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巡察整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潮安农业农村高质量转型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2277173;邮政信箱:潮州市湘桥区绿茵路新春园地产大厦1栋101号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anyrm@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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