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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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党校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1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党校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区委党校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

区委党校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针见血、直至病根、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中肯、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巡察发现的问题,充分反映了区委党校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巡察问题反馈后,区委党校及时召开专题领导班子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等会议,统一全校干部职工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以此为契机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我校事业发展的过程。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及时成立了以主持日常工作副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我校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办公室设在区委党校办公室。

在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上,传达学习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校领导班子会“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及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3项内容、38个具体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强化落实,立行立改

针对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实行个别“销号”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区委巡察组的监督。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

集中整改期间,我校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7场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校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建立了整改销号台账,全程跟踪督办。各责任股室对照整改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五)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我校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针对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问题整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按照废除一批、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对每项拟完善或建立的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目前,已建立和完善的制度27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政治建设有待加强,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班子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

1)对行政事务决策主体认识有偏差。校领导班子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对《党校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党校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校支委会议、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事项和决策程序,从源头上杜绝决策事项“党政不分”的情况;认真行使“三重一大”决策权,贯彻执行好“末位表态”制度,全力提高校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规定,今年来涉及大额资金的预算开支都实行事前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事后核算讨论审批,杜绝“个别大额开支没有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现象的再次发生。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1)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党校培训职能,加大宣传教育发动力度,明确将扫黑除恶教育列入我校2020年度党员干部培(轮)训计划的课程设置和学习内容。在2020年7月份举办的潮安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中,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讲座,加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教育宣传。二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会议及文件精神,按要求组织机关全体同志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

2)扶贫工作不到位。强化对党校帮扶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帮扶干部按规定每月至少一次入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及时掌握贫困户思想动态和家庭变化情况。2020年以来帮助3户挂钩贫困户解决住房渗漏维修及资金缺口问题。

3)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不够深入。通过2020年4月14日召开校支委会和2020年4月16日召开校党支部会加强对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教育,增强对拉帮结派、“圈子文化”的警惕性;对圈子文化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排查和化解,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座谈,校领导与党员干部及教职员工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逐一提醒防范。

(二)思想建设不到位,阵地引领作用有待强化

1.思想政治教育不严实

1)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不到位。多场次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不断提高我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力求学懂、弄通、做实。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扎实。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周密制定学习计划,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学、警示教育等学习活动,并组织校全体干部职工对学习活动作交流研讨发言。二是结合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要求,制定《区委党校集中学习研讨方案》,2020年5月13—14日分4场次组织校全体教职员工围绕《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陈希同志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张义珍同志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上的讲话》四个学习主题开展集中学习,并做主题发言和心得体会交流发言,撰写学习心得材料,送领导审阅。同时将《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2019年)(春季、秋季)》等学习材料印发到全体干部职员手中,作为平时自学材料之一。

2.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

1)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今年2月12日,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四届163次常委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我校意识形态工作;4月3日和7月30日,先后两次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潮安区2020年第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并对我校第一、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列入党校主体班课程设置和学习内容。在2月17日制定的《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党校2020年度党员干部培(轮)训计划》中,继续将意识形态列入课程设置和学习内容,加强对主体班及专题培训班学员开展意识形态培训。在6月份举办的潮安区初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中,开设《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课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自学课程,强化对我区2019年3月以来新提拔的初任科级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

2)对校内外讲师队伍、课程教育内容等方面的审查审核力度和对镇级党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督查不够到位,阵地引领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加强对校内外讲师队伍、课程教育内容等方面的审查审核力度,修订完善《潮安区委党校教学工作管理规定》。二是修订完善《区委党校联系指导镇(场)党校培训工作方案》,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发挥阵地作用,加强对镇级党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督查。

(三)党的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不规范

1.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松软

1)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党建力度不足。一是将落实党建各项制度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2、3月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校党建工作,制定《2020年潮安区委党校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根据区委组织部安组通〔2020〕36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潮安区委党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年工作要点》。

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深入,“亮丑”、“揭短”不到位。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把《条例》和《准则》作为党员教育培训必修内容。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上,将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深入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短亮丑,达到找出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

3)党员过“政治生日”只是简单发放生日卡,与志愿服务、党性教育等相结合较少,起不到增强党员组织、纪律、宗旨观念的效果。一是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有关规定,研究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二是将结合志愿服务、党性教育等开展“政治生日”活动内容,增强党员组织、纪律、宗旨观念。

4)党性意识不高,履行党员义务存在不足,2017年、2018年党费收缴额不足。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2017年、2018年收缴不足的部分党费已于2019年8月完成补缴。

2.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

1)“三会一课”开展不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校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2020年以来召开校支委会8次,党支部大会4次,上党课2次。

2)党课质量不高,部分党课只是简单地传达文件精神,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作风实际,确定“党课”内容。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第一季度的党课主题为《疫情下的中国制度优势》;结合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要求,第二季度的党课主题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使命》。

3)“谈心谈话制度”未能形成常态化,谈话次数较少,谈话类型单一,离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谈心谈话要求仍有差距。修订完善校党支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使“谈心谈话制度”形成常态化。2020年3月19—20日,校党支部书记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党组织一把手党内谈话7场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各部门谈心谈话2场次,进一步加强思想沟通,增进团结。

3.选人用人不规范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印发《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强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执行,在6月份的干部选拔工作中,加强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认真组织撰写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2)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不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印发《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学习,在6月份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工作。

3)讨论决定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记录不规范。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印发《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学习,在6月份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及规程有关要求,规范会议记录,明细记录民主推荐、考察测评、参会人员讨论和表决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职责履行不到位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对镇(场)党校指导不到位。一是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继续落实党校干部到镇(场)党校挂点兼职有关工作要求。二是通过修订完善《区委党校联系指导镇(场)党校培训工作方案》,加强对镇(场)党校培训工作的指导。三是在2019年12月24日向各镇(场)党委党校转发潮州市委党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镇街党校规范化建设星级评定的通知》,并与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组成评委会,分成3个考评组,于2020年1月2日至3日对全区镇场党校规范化建设开展初评考察。四是计划在2020年9月份举办镇(场)党校师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镇场党校的教学水平。

2)会议过多过频,形式多实效少。减少会议数量,少开会;控制会议规模,开小会;提高会议效率,开短会。2020年以来召开校支委会8次,党支部大会4次,上党课2次,大大减少会议次数和规模,提高会议效率。

3)机关同志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后没有登记造册,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严格执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作《潮安区委党校出入境证件使用登记表》,对机关同志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登记造册。

2.职能发挥不充分,“教”“研”“学”离新形势下党校办学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1)目前开展教学培训方法方式比较单一。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探索举办援鄂医护人员分享会、经典著作及习近平总书记著作读书分享会、电影党课、分组主题讨论、现场教学等培训方式,加强对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广东省学法平台、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党的组织生活学习指引”的应用,丰富培训内容,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在7月份举办的潮安区初任科级干部培训班中,计划举办潮安区援鄂医务人员战“疫”分享会。

2)近年来教学研究方面一片空白,对党的基础理论和我区重大现实问题缺乏研究,教研职责没有履行。一是加强教学研究力度,特别是对党的基础理论和我区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今年教学研究方面上报的课题有:《中国的“制”与“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从疫情看中国治理》、《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等。二是根据安办通〔2020〕41号通知要求,我校上报两个调研课题,分别是《在新时代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及《坚定制度自信 领会中国之治的崭新篇章》,目前两个调研课题的相关工作在进行中。

3)教学师资队伍比较薄弱,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计划加大师资培训投入,有计划选派教员到上级党校和知名院校进行培训,2020年2月派员报名参加全省党校系统骨干教师研修班的学习。二是完善集中学习交流和集体说课评课活动,通过互相学习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招录高素质教师,目前已完成对拟招录教研人员1名(研究生学历)的考察工作。四是结合区委党校2020年度党员干部培(轮)训计划,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加强与上级党校及高校的合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师资储备库。

(五)纪律建设松软,从严治校治教治学有欠缺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较少,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职责不明确。一是强化校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4月14日,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完善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二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职责。

2)“咬牙扯袖、红脸出汗”未形成常态,日常教育和监督薄弱。加强对校内党员的党纪党规日常教育和监督,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对有可能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苗头的党员干部,将结合实际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形成抓早抓小机制,让“咬牙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机关管理制度制订不规范、执行不严格

1)机关管理制度与新时期要求不相适应,个别制度形同虚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学习,结合区委党校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区委党校管理制度。

2)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以前公车使用调派制度没有执行,有的同志请休假没有办理请休假手续。一是严格执行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20年以来公车使用通过广东省公务用车平台执行网上申请、派车等手续,并进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登记,杜绝公车使用调派制度没有执行现象的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校内请销假规定,杜绝“请休假没有办理请休假手续”现象的再次发生。

(六)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2016年至2018年向年薪制后勤服务人员超额发放津补贴。严格按照区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对年薪制后勤服务人员超额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全部落实清退。

22016年以“六一儿童节”、“三八节”名义发放补贴。对2016年“六一儿童节”、“三八节”发放的补贴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全部落实清退。

32016年以来,发放工作量奖、监考费、兼职教师课酬费缺乏标准,没有文件依据。对发放的工作量奖等全部进行清退。

4)部分外聘教师课酬长时间多场次由他人集中代领,存在廉政风险。严格执行外聘教师课酬发放相关规定,在今年以来举办的各种类型培训班中,对外聘教师的课酬发放由教师本人负责签领。

2.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不力

1)存在不相容职位集于一身情况,办公室主任兼任出纳和总务,既管财又管物。重新确定我校综合股股长为我校出纳员,综合股一位同志负责对办公用品使用领取情况进行登记,杜绝“不相容职务集于一身”现象的再次发生。

2)财务支出管理不到位。严格执行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和差旅报销制度,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进行清理,全部落实清退。

3)个别开支审批手续不全。增强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完善并执行财务审批手续,

杜绝“开支审批手续不全现象”的再次发生。

4)部分打印设备耗材、办公用纸和电脑、日用电器维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切实增强政府采购法制观念,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在今年度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规范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情况予以记录、登记并及时更新,将购建、处置、报废等各项业务及时纳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今年6月3日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按相关规定予以清理报废,并及时更新资产系统,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杜绝“部分资产未列入登记,个别资产处置没有办理报废手续”现象的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8--5811049;

邮政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办公楼八楼;

电子邮箱:caxdx@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党校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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