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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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1月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巡察,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部署收到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共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会议9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关于巡察巡视的文件精神,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抓领导和联络员,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3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握重点,抓住要害,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面梳理问题细化责任分工线条各自认领、深剖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整改方案,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具体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实行整改“销号制”,定时对账盘点,限时整改销号,对于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落实到人、立行立改,确保短期内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逐个研究,逐步到位。

注重统筹兼顾促进工作提升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促进主题教育成效巩固提升,促使全局干部勇担当、敢作为、忠诚履责、为民办好事实事。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与日常事务、重点工作相结合,促进工作效能提升,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适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全面提高的行动,立足治标、着眼治本,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增强党性,在整改中转变作风、再创佳绩。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认真对照梳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5个问题,通过近段时间的持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引领不够,普法惠民不深入

关于党组的核心概念模糊、作用弱化”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2020年2月24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月23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修订《区司法局会议制度》《区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明确“三重一大”均在党组会议上讨论,杜绝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议,并按要求向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书面备案。三是修订《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将“......集体讨论通过”的主体由“局领导”修改为“局党组”讨论通过。

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各级部署不坚决,推进“法治”工作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奋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严格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制定程序,做好区政府及各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开展执法督察,2020年4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启用执法队伍管理系统,推广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台应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活动,全面提升全区10个省定贫困村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打造“一站三室”公共法律服务党建示范带,以此为标杆完善全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同时规范平台日常运营,严格台账管理,注重满意度反馈,提高服务质量;整合司法行政法律资源,针对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开展宣传,如2019年10月25日、11月28日分别在登塘、文祠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伴我行”系列宣传活动;2020年4月14日、4月17日、6月18日在归湖、登塘、东凤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首选率、知晓度。三是制定2020年度调研计划,班子成员分头调研各股室参与,深入基层,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突出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开展调研。四是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结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爱心帮扶等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扶贫“六项行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五是加强管辖领域、群体的日常监管,结合潮安实际,因地制宜做好社矫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工作;加强律师、律所日常管理,防范重大风险。

2、关于“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问题:一是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制订并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制度,2020年1月举办潮安区第二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推动我区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二是印发《关于报送普法责任清单等材料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报送2018、2019年普法工作总结,2019、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及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有效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三是联合区教育局加强法治教育力度,庵埠中学已报送2019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资料及2020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注重借助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但因疫情延迟开学原因,学生课程安排较紧,且潮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处于修缮阶段,借助基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推后。四是向各镇企业发放《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读本》,司法所发放2020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宣传挂图,同时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各地法治宣传栏阵地建设,目前已建和在建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13个;加强10个省定贫困村的法治文化建设,为省定贫困村建设法治书屋,并赠送《农村“两委”干部以案释法读本》《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法100问》等法律书籍,以及《宪法》单行本等约2000多本法律书籍;为归湖镇狮峰、铺头、克安、石陂等村以及赤凤镇田湖村建设5个法治宣传栏。五是争取财政重视,尽可能按省定普法经费人均0.5元要求增加财政经费预算。

3.关于社会治理法治化乏力,引领律师队伍参加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农村建设的举措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开展法治扶贫六项行动,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研究部署,落实市局工作指引,引导法律顾问为省定贫困村制定村规民约、扶贫项目、集体经济活动等情况开展法治体检,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治体检报告,帮助防范扶贫项目法律风险。二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司法所桥梁作用,主动引导律师参与自治管理,为制定村规民约、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两违”整治、村集体经济活动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疫情期间,村居法律顾问开启远程坐班模式,通过微信、电话咨询、网络视频等非现场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实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律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风险排查评估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强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检查评估工作,采取区局强化督查、司法所例行检查的形式,充分掌握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发放意见表充分听取村委(社区)意见,指导各司法所加强台账档案管理。

4.关于“没有彻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问题:一是根据上级关于社区矫正的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潮安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相关方案和实施计划,强化执行力,及时查漏补缺,定时整理文件,将政策、制度及上级文件落到实处。二是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的通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三是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研判会,及时传达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区扫黑除恶办会议文件精神,针对司法行政系统目前扫黑除恶工作形势进行研判,落实线索管理制度,实时动态跟踪,科学规范做好线索管理。四是疫情期间按照“不漏一人”要求,对在册社矫对象进行动态排查。

第二方面问题,思想建设簿弱,意识形态责任制不落实

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不够深入”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发挥引领作用带头学,结合业务具体学,围绕目标任务落细落实,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如2月24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3月23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区委书记庄朝惠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巡察整改质量;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会议,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制定2020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表并党组讨论通过;充分利用支部微信群、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学习内容,强化深度和广度,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如2月18日借助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功能,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确保政治学习、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3月18日支部书记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为主题上党课。

(二)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专题谋划部署,将“两学一做”列入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研究通过2020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表。二是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纪律教育学习等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来共组织学习21次,其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支委会学习5次,召开主题教育总结会1次;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功能学习1次,集中学习3次,上党课3次。

(三)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成员督查管理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2020年度工作要点;3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视剖析内容。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印发《进一步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的通知》并下发到各律所,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意识形态督查管理,2019年11月召开潮安区律师工作会议,组织律师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引导。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乏力,选人用人不规范

关于“支部建设偏软偏弱”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支部换届不严肃问题:2020年3月13日支委会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增强届期意识,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部署,支委会研究部署、积极筹备、持续推进,按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和呈报请示,于6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召开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支部新一届委员会书记。

2.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2020年3月13日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潮安区发展党员工作指引》,明确发展党员规范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做好发展党员申请入党阶段、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预备党员阶段、转正阶段等各环节工作,2019年预备党员转正、接收预备党员均按规定执行。

3.关于“党费收缴不足额问题:补收补缴2017-2018年党费收缴缺额部分,落实专人及时规范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2020年上半年党费已完成收缴工作并严格台账登记。

4.关于“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方面抓好支部标准化建设,2020年2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党建工作,研究通过《潮安区司法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并研究通过《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一是规范民主评议,2019年12月10日召开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放民主测评表;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20年3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规定程序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从严从实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向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报告;三是疫情期间采取视频会议等开展组织生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治学习不松懈。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问题:组织党组及组工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文件,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规范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流程,从严选拔使用干部。

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健全问题:针对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问题,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强化干部任期观念,保持干部同一岗位任职相对稳定,避免干部岗位频繁调整。

3. 关于“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会议上讨论,并按要求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书面备案。

第四方面问题,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廉政建设不牢固

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4月3日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分别与党组成员谈心谈话,点明党组成员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月24日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明确“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4月21日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参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关于“管理宽松、监督不力”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干部管理不严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党组会议多次强调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领导示范带头,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负责人、负责人对部门干部职工加强管理监督,强化执行力抓落实,跟踪问效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形成严谨、务实的工作氛围。二是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完善《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请(销)假、外出报告制度》,规范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了解掌握,对纪律松弛、生活不自律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组织调整等,如有再犯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关于“执行社区矫正规定打折扣等问题:一方面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节点,及时调整优化管控模式,强化社区矫正制度执行力。一是压实司法所责任,通过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掌握社矫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二是完善社区矫正档案资料,统一规范台账,由专人负责登记社矫对象的报到、警告、外出请假、实时定位检查抽查等,并于2019年11月、2020年1月、7月组织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效果。联系组织心理教育咨询老师、正道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结合司法所实际,因地制宜、因人施矫,结合母亲节、冬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社矫对象修心教育活动,继续探索国学教育、心理辅导讲座等教育模式,结合社会公益活动,使其真心悔改、重新做人。疫情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实施社矫对象分批报告,引导鼓励社矫对象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和“广东省社区矫正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学习教育。另一方面根据《社区矫正法》要求,强化联动机制提升监管质量。一是积极与社区矫正决定机关衔接,由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告知社矫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责令其按时报到,并保存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快递面单等复印件。二是协同监狱延伸警察、检察院开展常规检查和震撼教育,针对个别社矫对象的思想、态度进行深入谈话,2019年12月,协同监狱延伸管教警察、检察院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宣告,强化服刑意识。三是对脱管、漏管社矫对象进行通报,逃跑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追捕等工。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公车管理、公务卡使用制度问题:对执行制度不规范的立行立改,健全手续,补好短板,同时修订《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区司法局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用制度管权、管人、管物。

2.关于“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规范会计凭证,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新修订《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落实情况

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清退。

第五方面问题,落实扫黑除恶督办线索不认真

关于“对区扫黑除恶办交办的线索不够重视”的整改落实情况

提高线索办理核查质量,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线索,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制度;2020年4月15、22、29日组织办案人员参加全国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系列培训视频会,提高办案人员执法办案的法律水平。

三、下一步计划

(一)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保证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原则不改。把准关、定对向,完完全全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等制度,依党章党规党纪而行,循宪法法律制度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强教育严管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牢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增强党员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

(二)全力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过硬按照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整体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抓牢制度建设这条生命线贯穿其中,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力,着力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提高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自觉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主动支持配合纪检组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逐项落到实处,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约束,盯牢重点领域,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三)坚持不懈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始终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定期组织“回头看”,坚决避免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进度,再添举措,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战胜“过关收场”疲惫心理,狠抓制度执行力,在“长”“常”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效能提升,为区委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5818955;

邮政地址: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综合楼二楼;

电子邮箱chaoansf@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党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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