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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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11月1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文广旅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文广旅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文广旅体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领会整改要求,仔细剖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制定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1月20日召开机关同志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反馈会精神,对局巡整改落实工作做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定整改信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将整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切实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负责、股室落实的原则,明确整改清单,建立保障机制,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局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任务融为一体,分别于2月26日、3月12日、3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阶段性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漏补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各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跟进、督促、指导整改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股室严格对照存在问题,逐个深入研究,有序迅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逐条对照,严格落实

(一)关于“政治思想建设不到位,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1.对下属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每月召开一次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扫黑除恶研判会,严格落实会议考勤制度,因故缺席人员需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条。二是召开机关同志扩大会,及时向下属单位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印发《区文广旅体局关于2020年娱乐行业扫黑除恶的整治方案》。三是2020年3月下旬组织到下属单位实地调研督导3场次,指导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台账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归档。

2.在实地走访中发现,举报信箱设置在监控范围内的问题。于2019年8月30日将举报信箱设置在监控范围之外。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共有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电子邮件举报三种举报方式,在区文化中心大门外、各娱乐场所、网吧等文化场所张贴举报公告,畅通举报渠道,保障举报人信息。

(二)关于“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不足,党建工作水平仍需提升”的整改情况。

1.机构合并后,部分职能发挥情况不够理想。

(1)职能分工不尽优化的问题。一是充实公务员队伍。2020年局报送公务员招考计划2人,其中局机关1人、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1人,并从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调入区文广旅体局1人。二是补充执法力量。2019年10月,局通过公务员招考,录用一名执法股一级科员,充实执法股力量;计划在单位有空编时,继续招考执法人员。执法任务较繁重时,抽调借用下属单位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人力。三是对日常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复查。4月24日上午10时30分至11时30分,局执法人员再次联合凤凰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对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华园大道南路5家文具店进行检查。检查时,5家文具店主营文具,现场未发现销售书籍等出版物情况。四是加强潮安区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4月27至29日,局联合区电视台、彩塘镇文化站、庵埠镇文化站,归湖镇文化站、古巷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分别对彩塘镇宏一村,庵埠镇文里村,归湖镇区市场、古巷镇枫一村内的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拆除,对违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数10人次,没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3台。

(2)存在人员混编混岗情况的问题。对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将负责资源开发股的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调入局任资源开发股副股长。调整后人员岗位编制相匹配,有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3)文化阵地的管理存在不足。

①对文艺创作内容方面的管理工作力度不够,相关的审核审批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迅速成立潮州市潮安区文艺创作评审专家组,研究印发《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意见》,对报送的文艺作品的选题规划、项目申报、演出播映等进行严格审核,进行内容审核和评审,有效促进文艺创作评审工作规范化。

②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2020年3月初在全区组织开展对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分阶段开展:第一阶段开展宣传教育,第二阶段开展调查摸底,第三阶段依法拆除,共没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3台。

③在文化交流合作、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审批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尚未建立专门的管理和监管机制的问题。制定《潮安区对外文化交流备案表》及《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管理规定》,严格我区文艺活动方面管理和监管机制。

④区文化馆微信号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制定“三审三校”制度和签发审批表的问题。区文化馆研究制定《潮安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校验,确保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

2.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文化馆党员转正公示日期在表决会之后,已立行立改。区文化馆党支部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党员转正讨论表决过程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进行,并报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2)党组织学习形式化。

①区图书馆没有设立党小组仍召开党小组会的问题。要求区图书馆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工作条例开展党组织学习;区图书馆不再以党小组名义召开党小组会。

②区文化馆党支部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往局内后,仍继续参加馆内的组织生活会的问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指导区文化馆党支部认真按照工作条例召开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均应是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局机关党支部的党员,参加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再参加文化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违规在工资中代扣党费的问题。2017年1月起,局党支部党员定期将党费交至人秘股专门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处,由该同志统一交直工委,杜绝再出现从工资中代扣党费的现象。2019年机构改革后,宣传部成立机关党委,我局作为下属党支部,将收缴的党费统一交宣传部机关党委。

4.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规定,规范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坚决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对干部人事资料进行再审核,确保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2)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组织负责人员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学习出入境报备完整流程,制订《潮安区文广旅体局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制作“局管干部个人因私出国(境)申请报告”“局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出国(境)回执单”,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审核制度,规范完备办理出国(境)手续。将局及下属单位干部已办理出国(境)证件统一归档登记管理,建立完善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

(3)干部档案信息认定不准确的问题。对干部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新进行专项审核,重新填写认定表。

(三)关于“推进作风建设不够深入,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1.收发文登记不规范。

(1)在文件呈批传阅过程中,存在个别有拟办意见但无领导批示的问题。加强文件传阅呈批管理,落实收文人员责任,确保每一份文件都能及时送达局主要领导批示。

(2)个别文件班子成员阅办不到位的问题。对文件分类归类,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拟办送阅,人秘股对个别班子成员阅办不到位进行提醒,确保文件阅办到位。

(3)发文台账没有形成电子档的问题。2020年起,严格落实各股室发文必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发文台账由人秘股规范整理分类形成电子台账。

2.目标任务落实进度不理想。

(1)“十三五”规划任务尚未全部达标的问题。一是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图书馆文化馆服务效能。利用文化补短板资金,提升区级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争取在2020年全面提升到二级馆、站。二是加快博物馆、新图书馆建设步伐。2月份区政府同意图书馆博物馆新址建设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实施。项目计划占地面积9亩,总建筑面积10177.67平方米,建成两座建筑单体,其中图书馆总建筑面积7978.62平方米,博物馆总建筑面积2088.17平方米。我局将加强与住建局的联系对接,严格按照二级馆的标准硬件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2)从熙公祠、阿婆祠等重要建设项目因多种因素限制致使工程进度缓慢,项目资金未能充分发挥效应的问题。2019年5月份,从熙公祠完成工程招标,由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中标,并于2019年9月30日进行施工,工程预计于2020年年底完成。婆祠、方伯第修缮工程已于2019年12月初完成政府采购工作,由潮州市金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施工单位,于2020年3月中旬进场施工。

3.对下属事业单位及存在资金往来的协会指导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下属单位的专项资金按照使用范围和标准进行严格监管,于2020年4月9、10日组织检查组对下属事业单位和区老体协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算,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严禁超范围支出。

(四)关于“纪律建设抓而不紧,党风廉政工作不够严实”的整改情况。

1.公务接待等费用报销监管不严。

(1)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登记制度,制作完善局接待用餐审批表,确保每一项公务接待用餐都附上完备的通知(或公函)、人员名册清单等佐证材料。

(2)超标准发放差旅费的问题。根据差旅费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责令局相关人员将超标准领取的金额退回。

(3)公务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方式,小额零星商品服务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大额费用开支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定期盘点清查,将局固定资产分类排号,设置标识卡,做好资产台账登记工作。

3.项目资金使用存在列支科目不规范的问题。组织会计人员按时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财务人员每月一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列支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三、下一步计划

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局党组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建设,坚决抓好落实,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全区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着力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为推动我区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8)5814981;邮政地址:潮安区城区廉泉街4号;电子邮箱:cawtj@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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