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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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政法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自觉,狠抓整改落实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整改方案,压实整改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20年1月17日,我委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认真听取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对照意见建议,会上表态要深化认识、严肃对待、提高巡察整改落实的主动性,聚焦问题、细化措施、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落实责任、凝心聚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见实效。会后,成立了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同时设立了巡察整改办公室,负责整改期间的协调、督促和检查等日常工作,增强了落实整改的主动性,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制订整改方案,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我委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政法委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5方面41小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政法委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组织协调,推进落实整改工作。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我委多次召开有关会议,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规定》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我委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班子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查找存在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和同志全程督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充分肯定了我委民主生活会的成效。二是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及时查漏补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取得整改成效。我委坚持以做好巡察整改为动力,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抓落实整改和抓党建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奋力打造忠诚干净、负责担当的政法队伍,让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过程,进一步推动政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我委认真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长期推进、跟踪督促,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对“政治建设有待加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综合协调效应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集中商讨委内各项重要事务,以身作则强化协调合作。自2019年12月份开始,区月度维稳形势研判会及专题维稳研判会,邀请综治督导与专项工作股、政治安全股等股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分别为6次和3次,加强了股室的业务沟通,增强了工作的合力;综治督导与专项工作股、维稳指导与协调股加大日常工作交流会议召开频率,为熟悉彼此业务工作,股室间互相参会列席,多次共同开展组织部署、指导督导、调查研究等工作;2020年3月份开始,综治督导与专项工作股与维稳指导与协调股组成调研组,针对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发现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挖掘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举措,推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二是2020年5月,结合本委实际,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并发放到委内各股室,落实全委同志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或资产处置属于“三重一大”事项,需按程序经书记会集体研究决策实施。针对“全区网格化手机选型”问题,我委已出具全区网格化手机选型的上级文件依据和电信公司情况说明。市电信分公司早已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同意在全市各县区统一使用中兴小鲜5机型,我区选择同款机型以确保机型统一及综治信息平台运作的顺畅。2020年5月26日,召开委书记会,在会上传阅全区网格化手机选型的上级文件依据和电信公司情况说明,作出检讨并强调今后要严格执行本委“三重一大”制度,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或资产处置需按程序经书记会集体研究决策实施。

2、关于“大局观念不高,统筹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眼长效常治,周密组织部署,充分发挥区扫黑办统筹协调职能,制定了2020年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方案机制,统筹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各地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初召开了全区扫黑除恶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全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全面部署指导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区委书记多次在区委常委会上听取了我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区扫黑办定期召开扫黑除恶工作相关会议,召集各地各有关单位参与研究讨论扫黑除恶专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等事项,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重新制定完善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督导,通过听取汇报、交流探讨、实地走访、查看台账等方式,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二是完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典型案件、政法队伍先进典型等工作;在“潮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信息,发动协调区广电台争取每天刊播相关新闻等;落实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宣传发动,通过完善固定宣传阵地、开展特色宣传活动、加强媒体舆论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平安创建和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自去年12月以来,区委政法委联合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腾讯新闻合作开展为期2个月的平安建设及政法工作网络宣传活动,通过腾讯新闻app、腾讯大粤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有奖问答、创意海报、人物专访、图文专栏、图解报告等创意化、年轻化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政法工作成效。通过生动有趣的有奖问答方式,更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答题宣传,据后台统计,此次有奖问答游戏曝光量达80多万人次。“潮安发布”“大粤网潮州”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宣传链接,共发布宣传稿件33 篇,采访报道了政法系统5个单位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在微信群、朋友圈、腾讯新闻等新媒体上转发,形成全网参与宣传的热潮。三是强化组织部署,完善制定了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案件、专项督导、行业整治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不断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考核机制,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问责。深化重点领域,部署行业部门开展行业整治,开展实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今年开展了违法用地整治、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等工作,不断提升专项斗争效果;通过完善行业领域线索收集机制,深入摸排线索,以2020年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聚焦制约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积极开辟线索排查主战场,并每月报送线索摸排情况;加大宣传发力,广泛发动对应行业管理服务对象揭发检举行业涉黑涉恶线索,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让群众充分知晓涉及各行业领域的举报方式、受理地点。

3、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开展精准扶贫、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抓紧抓好帮扶工作,2020年4月组织召开培训会,帮扶干部集体学习扶贫政策和“五个一批”“六个标准”等扶贫知识,进一步提高帮扶干部对开展扶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扶贫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作为东凤镇扶贫牵头单位的作用,认真落实“三关怀”工作,筹集资金8万元,购置电视机、家具一批送给有关贫困户;严格执行帮扶干部入户走访制度,加强和贫困户的沟通联络。二是对照整改清单,全面认领中央巡视整改问题,将各部门各单位的共性问题重新列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及责任分工清单。

(二)对“思想建设抓而不实,阵地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区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委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结合本委实际,重新修订相关制度方案;三是多措并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各项政法宣传、加强反邪教宣传,组织召开党支部学习会,专题学习意识形态有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委领导分别以《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潮州七日红”期间的潮州保卫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合格共产党员》和《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为课题为党员上党课。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亲自上党课、讲心得、谈体会,使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另一方面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登塘镇世田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浊流之虐—揭阳市惠来县系列腐败案警示录》,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3、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为党员送上生日贺卡、重温入党誓词和开展谈话等形式,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的政治热情,强化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切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通过组织各类学习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多次召开机关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

(三)对“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责任制’履行不力,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党委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对政法委机关党委各支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指导。2020年2月27日,召开政法委机关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部署相关工作;2020年3月25日,召开政法委机关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潮州市潮安区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工作意见》和《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度基层党建“N行动”工作方案》,并研究部署今年机关党委党建工作;2020年4月14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关于做好全区机关党委和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讨论研究机关党委、纪委、各党支部换届选举以及有关代表名额分配等相关工作,同时印发《关于做好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政法委机关委员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二是及时做好支部委员补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完成本委支部委员补选工作。2020年4月24日召开支部党员会传达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机关党委和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党建工作文件,指导部署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人员结构不尽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反映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官多兵少”问题。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已对我委股长职位空缺情况选拔任命股长3名,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干部配备。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我委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做好考察与谈话等工作,切实做到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完整;及时校对、整理干部档案信息,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四)对“统筹协调推进政法各项工作力度不足,作风建设亟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了解政法网使用运行工作,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并积极主动与上级、政法各部门对接,确保整个政法网的顺畅运行,充分发挥其效能,通过政法网召开维稳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安保工作;二是通过深入基层开展社会治理现代化调研,为我区继续推进视联网系统、网格化系统等项目提供重要指导。委领导多次带队到金石镇、东凤镇、彩塘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调研,通过调研形成了《潮安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题调研报告》,为我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视联网系统、网格化系统等项目建设提供重要指导;加强督促村(居)级视联网和镇、村两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安装建设,整合基础资源,加强科技运用,发挥信息化优势;三是多次运用视联网召开会议,提高视联网利用率,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方便了上传下达,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委内工作人员进行政法网、视联网技术的培训,使委内人员能熟练操作运用政法网、视联网系统,提高了信息技术操作水平和工作效能,强化信息化工作开展。今后在新招录或调入的人员中,将优先考虑信息化方面的人才。

2、对于“工作‘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各镇(场)各职能部门扎实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一方面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春节期间维稳安保会议,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全区维稳安保工作,切实保障了今年春节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共召开六次维稳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判涉疫情矛盾排查化解和涉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20年1月29日开始,区委政法委联合区委统战部针对各镇(场)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共派出三个巡查组对全区16个镇(场)418个村(居)疫情排查防控工作进行抽查,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区社会面的稳定;另一方面,切实强化特别防护期重点人员稳控措施,全力做好特防期安保维稳各项工作。整体上,全区社会矛盾和信访积案呈存量逐渐化解,增量得到稳控态势;二是已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对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工作开展监督,今年3月,已对区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6月份,已对区直政法各院局就如何建立健全和推动执行各种执法监督制度进行专项督促和检查;三是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力戒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镇(场)政法工作的指导,委领导多次下乡开展基层社会治理调查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区社会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进言献策。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综治基础数据录入、网格化登录、网格化事件录入工作;压实责任,积极推进教育转化工作;制订方案推进平安建设宣传,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2019年10月潮州各县(区)精防机构核心指标及综合指数情况对比2020年2月潮州各县(区)精防机构核心指标及综合指数情况》,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排名上升,根据2020年1月17日市委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对2019年度全市各地综治和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的情况通报》(潮政委综电[2020]2号),我区综治基础数据录入、网格化登录、网格化事件录入都在全市名列第一,平安建设宣传初现成效。

3、对“工作作风不实,机关日常管理存在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委于2020年4月7日至8日聘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本委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归档。目前尚未收到第三方公司的反馈,待接到正式反馈后,将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委内固定资产日产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同志出国(境)证件的收集、登记、存档、管理等工作,形成出国(境)证件管理机制,及时报备,统一管理。三是加强对全委人员对保密常识的学习培训,已订购并到货一批保密读物及光盘,发放小册子给委内全体同志学习。4月22日,召开保密工作学习会,组织全委同志收看保密宣传片,学习保密工作要求,接下来将定期组织保密工作会议,提高全体同志保密意识;已采购了一批内部计算机,满足各股室业务需求,明确严格遵守保密业务在内部电脑或是密机进行操作的规则。同时,严格密件的管理及清退制度,已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于近期清退2019年本委发出的密件,近期各镇各部门已陆续退还密件。                                                                                            

(五)对“抓纪律建设宽松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4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本委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委领导经常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沟通交流工作。今年来共开展谈心谈话四次,尚未发现我委党员干部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订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三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多次召开纪律教育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潮州市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党内法规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和意识。

2、关于“制度制定不规范、推进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我委实际,已重新修订《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已及时修订相关制度,确保《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公务用车管理》符合区相关文件要求并严格执行新修订制度,并将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各股室学习,今后将严格执行新修订制度。三是重新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发放到各股室,严格落实本委全体同志统一使用“广东公务出行”“广东公务用车”app进行用车,使用者需在app上提前申请,经由委办公室同意后进行调度,方可用车。

3、关于“账外另有一套账”问题。

整改情况:委领导3月份多次与区财政局沟通衔接,区财政局称该笔资金属社会基金,不宜纳入财政,建议作为平安建设或治安建设资金拨给使用,经委书记会议研究决定,于2020年4月20日,把原社会治安奖励基金会遗留资金拨给东凤镇三个相关村作为平安村建设经费,并对基金会的有关账务、账簿整理归档。

4、关于“财经法规推进不严、超额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2020年4月15日,对差旅费报销不合理和外出参加培训、下乡办理业务存在多报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全面进行清理并公示,落实有关人员及时退还多报的报销费用,目前已全面退还完毕。二是2020年5月26日,召开委书记会通报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作出检讨。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已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单位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银行手续等费用都严格办理审批手续,明确以发票形式进行报销,杜绝出现白条入账的现象。三是落实年薪制后勤服务人员分期还款超额发放的津补贴,确保超额发放资金全部收回。

5、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廉政风险点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19年2月份开始,通过银行卡发放津补贴。通过减少现金支付,规范日常现金管理,确保库存现金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库存现金限额为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规定。二是自2020年3月起,不再使用现金支付办公茶叶等费用。三是2020年5月26日,召开委书记会,通报我委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2017年以来所有办公设备维修保养及印刷服务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并作出检讨反思。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委计算机采购、办公设备维修保养已严格按照要求,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程序。今后,印刷服务的采购项目也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四是安排有关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支付、保管等工作;已实行办公用品、耗材领用登记制度,由相关同志负责。自2020年1月开始,委全体同志均需要登记方可领用物品。

三、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我委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总要求,持续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用理论推动实践的能力。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推进自我革命及增强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眼于理论的灵活运用,做到学以致用,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协调各线条的业务,整合工作内容,理顺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认认真真严格执行、不折不扣抓好抓落实,坚决不搞变通,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我委全体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我区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的过程。

(三)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

(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夯实拒腐防变基础。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规则、制度、法律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以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整改意见为契机,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振奋精神,担当作为,以更加优良的作风,为潮安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8-5815382;

邮政地址: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大楼10楼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15600;

电子邮箱:caqzfw@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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