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商业总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5-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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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六巡察组于2020年5月29日至6月28日对区商业总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0月23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区商业总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政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疫情防控松懈。一是制订《潮安区商业总公司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宣传力度,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日常防控工作;二是对各食品站在价格调控、肉品检验等方面进行调查,要求各食品站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价格,做好进出厂和肉品检验台账登记,加强对过渡性屠宰点的监督管理;三是总公司和食品公司合署办公,由各职能股室统一安排工作,实现统一领导、统一决策;四是建立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机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管理;五是召开生猪屠宰政策专题交流会,传达贯彻行业政策法规、发展趋势和发展要求。

2、政治理论学习有偏离。一是成立党委理论中心组,认真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深入学习;二是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由党委办进行严格把关;三是要求各支部要制订学习计划,党委办多次组织到各支部进行指导和监督。

3、意识形态工作存短板。一是明确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管领导,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二是制订《潮安区商业总公司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潮安区商业总公司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的行动方案》和《潮安区商业总公司意识形态社科类学术交流管理制度》;三是召开了意识形态研究部署工作专题会议和专题培训学习班,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分析研判;四是按要求清理党员活动室无关书籍,及时更新学习资料和读本。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缺失。一是通过筹资偿还了东凤镇政府扶贫资金;二是盘活资产筹集资金用于偿还扶贫资金;三是加强与区政府和彩塘镇政府协调,推动城区畜禽屠宰厂项目完善环评报告书审批手续;四是积极与区自然资源局对接,进一步完善城区肉联厂建设用地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5、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重视。一是制订《潮安区商业总公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6、贯彻市委“1+5+2”工作部署不到位。一是优化东凤、沙溪食品站经营模式,自2021年1月起实行“经营准入和收取加工服务费相结合”的经营管理模式;二是以归湖食品站为依托,整合文祠、赤凤食品站,由该站统一管理;三是推进古巷食品站升级改造,目前已经进行了初步设计;四是加强沙溪食品站班子建设,强化管理,目前屠宰量逐步恢复;五是要求各食品站要做好日常污水处理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并做好台账登记。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全面清理全系统“吃空饷”问题,共清理整改“吃空饷”人员93人;二是全面清理全系统存在的国有资产“以租代卖”情况,按《潮州市潮安区企业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办法》(安府规[2020]1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潮安区商业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潮安区商业总公司业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

2、班子责任担当意识需提升。一是清查历史联营项目情况,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研判,进一步明晰债权主体,加强催讨力度;二是召开巡察整改暨财务知识专题培训会,聘请铭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培训;三是修订完善《潮安区商业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对各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理并落实各单位全额收回;五是与财政和农业部门沟通,对财政局下拨的无害化处理补贴分解下发至各食品站,要求各食品站分配按照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要求规范使用;六是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党支部换届选举、“三会一课”制度和发展党员流程;七是制订《潮安区商业系统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制订相应的制度并严格执行。

3、资金使用管理有偏差。一是与农业部门沟通,报送《潮安区商业总公司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进一步明晰专项资金用途;二是加强与龙湖、金石镇政府沟通,规范资金使用范畴;三是规范系统内资金调用流程,签订借款、投资合作协议书。

4、财经纪律执行松懈。一是指导各单位在账务处理中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的进行账务调整;二是指导各单位按财务制度规范原始凭证;三是要求各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补助,并对原发放的差旅费补助超过部分进行收回。

5、“四风”顽疾犹存。一是制订调研计划,定期开展专题调研,为班子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精简会议,拓展学习形式,提高会议质量。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组织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融合不深。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对《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商业总公司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党委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现党的建设能力提升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高度融合;二是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是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既要做好分管领域工作又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四是修订《潮安区商业总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列入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五是撤销食品公司党支部,支部党员并入总公司行政党支部实行统一管理。

2、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一是修订《潮安区商业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干部选拔流程和人才吸收培养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干部提拔任用公示制度;三是解聘宋其贤同志的区食品公司副经理职务和章志强同志在区食品公司的职务;三是对全系统“退而不休”人员进行清理,共清理人员11人;

3、党风廉政建设存隐患。一是制订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干部的出入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二是筹备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材料,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4、党内政治生活需加强。一是做好“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会议记录,如实记录讨论、表态和一把手最后陈述表态过程;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并如实做好谈话记录。

5、规范化建设有差距。一是规范会议记录,如实记录会议名称、人数和内容等;二是对党务人员进行档案整理培训,及时对党建材料进行建档。

6、党组织建设有错漏。一是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公司行政党支部和旅游公司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五个阶段、二十五个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813372;邮政编码:515638;地址:潮安区庵埠镇亨利路中段食品城内;电子邮箱:casyzgs@126.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商业总公司党委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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