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11-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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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1月8日,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对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7日,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向区府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和落实整改到人到岗的原则,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制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我办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支委委员及相关股室责任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二股,负责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2021年4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工会委员会议1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办公室领导多次主动向区委巡察办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压实责任分解,形成合力抓整改

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分别于2021年4月9日和4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根据《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各股室签阅,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办公室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巩固整改成果

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执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对号入座,逐条加以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办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度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建设不够重视,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办党组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相关问题,重新对党组会议制度进行研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细化《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理论学习,每月至少展开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其次,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多种形式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并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线上考学,全体参考人员的分数都在90分以上。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办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认真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明确每年至少2次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办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机制和潮安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加强对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分析研判,梳理汇总,做好线索移交、报送工作;二是定期到辖内4家小额贷款公司以及2家典当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并印发宣传图片和将潮安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渠道图片(含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粘贴于小贷公司和典当行显眼位置;三是持续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在区政府网站发布7份处非宣传公告,积极参与举办“与民同心,为您守护——潮安公安机关开展2021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印发处非宣传海报等资料3000份,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处非宣传活动,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4.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办党组不定时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分析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同时,选派资历深、业务能力好的优秀干部任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真正发挥牵头单位作用。

5.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办已将办公通道及男女厕所原有的垃圾桶全部替换成符合垃圾分类标准的垃圾桶,并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衔接,明确更换后垃圾桶的管理和垃圾收集事宜。

6.关于“金融领域监管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办于1月份、4月份和6月份到辖内4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金融安全稳定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市金融局开展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小贷现场检查以及2020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和典当公司年审等检查工作,并且现场开展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期间,经检查发现,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个别典当公司因公司业务员疏忽在填报《典当业务台账》时,当物类型一项将“动产质押”错填写为“动产抵押”,虽未违规经营,但填报错误。我办已责令其立即整改,现已全部修改完毕。至6月底,各小贷、典当公司的经营状况正常,运营基本符合规定。

7.关于“中央惠民利民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因区财政局业务需要,该款项为预下达至我办的专项资金,后由区财政局追减收回,并下达至相关项目单位,不是作为闲置资金被收回。区财政局已向我办提供情况说明。

8.关于“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大”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提请区政府落实各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大力度推进审批职能整合,加强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共享信息、提高服务质量,解决行政审批容缺受理问题。区政府在常务会议上对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作了部署,并对区各相关部门和各镇(场)提出了工作要求。区各相关部门及各镇(场)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将长期推进。

9.关于“专项资金监管履职缺位”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已与相关乡镇财政所负责人沟通协调,督促剩余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加快使用进度。同时,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原属我办的打私缉私职能及剩余专项资金全部划转给区公安分局,接下来将由区公安分局继续监管该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我办及时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重申要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做好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加强“传帮带”,加强队伍素质培养,大力提升各职能股室的办会、办文、督查及处理提案议案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上报请示文、下发文件的核稿审稿工作,把握细节特别是错别字方面的核查。股室之间不定期互相分享及交流上级单位的先进优秀文字材料,同时加强对日常稿件的核稿审稿力度,克服工作任务重的困难,在整改工作开展后,各股室更加注重细节,文字处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11.关于“‘文山会海’专项整治未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把精文减会作为我办转变作风的突破口,以提升效能为目标,从严格控制发文、严格会议审批召开等方面,严把会议、文件审批关口,狠抓文风会风改进,弘扬真抓实干,推动广大干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上来。一是严格控制发文。从发文规格、种类、范围,行文规则及关系等方面,严把文件审批关口,坚持做到凡是没有依据的文件不发,凡是大会已安排部署的文件不发,凡是电话通知能说清的不再发文,坚决把住文件审核关口。二是严格会议审批和召开。大力精简会议,提倡少开会、开短会,简化会议议程,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合理安排会议召开形式,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做到内容重复、主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的会议坚决不开,切实提高会议效率。2021年7月2日起,我办不再办理区防控办文件,今年文件数量将会减少。

12.关于“自定名目超范围发放补贴”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财务人员加强对工资、津补贴相关文件的学习,通过自查自纠,已向多名工作人员收回自定名目超范围支付补贴。目前,所有收回资金全部到账。接下来,将严格按文件依据执行,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3.关于“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财务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区总工会《关于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经区府办工会委员会会议及区府办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严格按照上级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及制度执行,将办公室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控制在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同时,决定将节日慰问品发放超出比例部分计入2021年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额度,并控制总额度不超过工会留成经费的50%。此外,区总工会相关业务人员到我办开展工会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出的问题也已落实整改。我办工会委员会以此为契机,建章立制,重新修订《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会工作。

14.关于“司勤人员以陪同领导名义参与无关公务的会议和活动,在单位领取差旅补助”问题整改情况。

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明确司勤人员陪同领导前往参与无关公务会议的不再报销差旅补助,陪同领导参与活动及调研的可以报销差旅补助。现已要求相关司勤人员将陪同领导参加无关公务会议报销的差旅补助款,于规定时间内前退还。此外,我办原一位司勤人员曾报销过陪同领导前往参与无关公务会议的差旅补贴,但该同志患严重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经党组会议决定,该人员不需退还差旅补助款。

15.关于“食堂用餐费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开支”问题整改情况。

经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自4月起,以每人每月按规定标准向办公室干部职工收取个人部分餐费。

16.关于“资产管理和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我办资产管理人员通过对2017-2019年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部分未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的资产全部录入资产系统,并粘贴固定资产卡片;二是我办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所有用车申请、审核、调度都用公车系统操作。

17.关于“内控制度形同虚设”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所有原始票据必须送分管领导审批制定《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公务卡开立、使用、报销等一系列内容,减少现金支出;此外,我办已将区应急指挥中心平台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至区财政局,将区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结余现金存入银行。

18.关于“开支把关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积极与财政局联系,要求财务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多向财政局业务股室请教,熟悉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接待制度执行,所有公务接待支出必须附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清单。

19.关于“落实公务卡制度严重滞后”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了《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卡管理制度》,并且积极宣传,发动中层以上干部及财务人员开立公务卡,目前已开立公务卡18张。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0.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自2020年4月起,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涉及到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后贯彻执行。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并且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我办认真开好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及区委巡察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多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2.关于“党的引领和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为了充实党员干部队伍,2021年我办党支部已吸收2名预备党员为正式的中共党员,同时还发展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此外,我办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

2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积极派员向组织部门学习请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让人事相关人员熟悉了解并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要求人事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法规制度,提高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能力,在今后的人事工作中严格遵照相关制度及程序执行。

24.关于“干部考察工作不严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对人事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对2021年6月新提的股长、副股长进行严格的考察谈话,全面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研判其是否能胜任相应的职务,并如实撰写考察记录

2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强化办公室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定期开展提醒约谈和谈心谈话,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让“咬耳”、“红脸”、“扯袖”成为常态。

26.关于“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主动、按季、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进行登记与公布;以及按要求将市纪委、区纪委对有关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在相应的会议上进行通报。

27.关于“队伍管理失之于宽”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请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制定《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严格管理办公室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明确因私出国(境)的申请、审批程序,并将相关审批材料归档保管,且及时在出入境部门对调动人员进行撤销或备案。二是严格考勤制度,做到常抓常管常严,责令个别上班时间不在岗的干部作出书面检讨。三是及时更新各党小组名单,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布。

三、下一步计划

通过全面整改,我办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接下来,我办党组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潮安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二)严抓整改到位,努力巩固整改成果

持续开展“回头看”,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放松、不减压,直到见到实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持之以恒,紧抓不放,打好持久战。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持续发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三)坚持立足长远,强化长效机制

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区委巡察办报告,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办公室工作高质量转型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5815350;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党政大楼6楼;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aqfbms2@163.com)。也可径向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5818569(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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