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08-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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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9日,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对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6日,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向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对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的反馈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党组重领导、强统一、讲合力,全系统上下联动,共抓落实: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带动引领作用;全面明确整改方向,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组领导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讲话及党组书记在巡察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局支部委员会、直属各单位,进一步统一全系统上下思想认识,给整改工作明标立靶;强抓整改落实推进,先后召开5次专题工作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阶段性研究,共研工作存在困难,共商难题破解方法,及时调整工作要点,将狠抓落实、监督管理、力求实效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我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抓实抓细抓好: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多场专题研究部署会议,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股室、下属单位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开展整改。机关各股、下属各单位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整改措施,坚持立改立行。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区)交叉巡察第一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水党〔2020〕6号),全面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细化成79条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强化标准要求,聚焦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自我加压、标准从严、要求从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再进一步深入查摆自己存在不足与问题,把整改工作向纵深再推进,既从业务上解决具体问题,又从灵魂上解决思想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调度,全程督导,着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各责任股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现代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注重解决水利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133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十六字方针,推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不够担当作为方面

1.针对统筹谋划不足,系统治理思维还有欠缺的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重要论述列入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了党组年度调研计划,聚焦制约我区水利事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提出具体思路举措破解发展难题,为我区水利发展找准方向、找准道路。局班子成员从3月开始,结合各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促潮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潮安区水务系统技术人才现状调研报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调研报告》《潮州市潮安区农村饮水情况报告》《潮安区水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等5篇调研报告。三是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更好地推动我区水利发展。目前,我局已委托第三方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创建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四是结合我区水利工作的实际,制定全区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进一步强化水利建设及管理统筹能力。目前三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已完成第一轮意见征求工作,我局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修改完善,下一步将进行第二轮意见征求工作;水利中长期规划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准备开展第一轮意见征求工作;水资源综合规划已委托第三方进行编制费用测算,并申请2021年度涉农补助资金。五是结合我区中心工作及我局实际,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我区水利发展。

2.针对工作浮于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潮安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全区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二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工程管养维护。3宗农业水价改革工程已于年初完成验收工作。此外,还积极参与《潮州市潮安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方案》的制订,稳步推动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3.针对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近乎空白的问题。一是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入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增加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担当精神。二是制定了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10宗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验收工作。三是为更好更科学做好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我局将53宗条件成熟水利工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加快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进展。目前已顺利完成10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工作。

4.针对政绩观存在偏差,项目审批监管走样变形的问题。一是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列入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强化对如实上报项目进度重要性及套取财政补助危害性的认识,同时派员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切实规范项目进度上报及财政补助申报工作。二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做整改。局党组召开了县(区)交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不足并明确具体整改方面。三是稳步推进小水电增效扩容项目扫尾工作,目前已完成架桥潭水电站一、二站增效扩容工程的完工验收工作。

5.针对运营机制陈旧老化,人浮于事的问题。一是组织局直属各单位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废止已不再适用的制度,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新增各类制度规范,从源头上严格内部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2个直属单位109项制度制定。二是结合局挂钩联系制度,在下基层指导调研的过程中,加强对直属单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三是每年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年度述职报告,听取各单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强化对直属单位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压实各单位管理责任。本年度述职会议拟于12月底召开。

(二)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思想认识不足,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相关理论列入《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二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三是结合局挂钩联系制度,在下基层指导调研的过程中,加强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四是组织开展直属单位年度述职报告,听取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本年度述职会议拟于12月底召开。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落实基层减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列入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全面把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局挂钩联系制度的落实,强化对基层的深入,着力消除以行文催促代替指导的做法,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具体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推动相关水利工程进度。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先后超30次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三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培训计划》,力求通过培训,提高水利队伍业务知识水平及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水利需要。四是严格按照实际需求,尽量减少文件印发;在遵守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微信等新通讯方式开展交流指导,接下来将推动“粤政易”在工作中的充分运用,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化。

(三)履职担当意识不强,行政执法监督存在诸多漏洞方面

1.针对水行政执法工作失衡,存在监管真空地带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水事活动监管。二是科学统筹水行政执法工作,在《潮州市潮安区打击韩江赤凤、归湖河段非法采砂、上砂及运砂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向区政府报送《关于报送〈关于延长打击韩江赤凤、归湖河段非法采砂、上砂及运砂行为专项行动时间的通知(代拟稿)〉的请示》(安水〔2020〕32号),继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韩江赤凤、归湖河段非法采砂、上砂及运砂行为。三是结合《潮州市潮安区打击韩江赤凤、归湖河段非法采砂、上砂及运砂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合理统筹人员配置,提高执法效率。四是积极向区司法局争取增加执法资格名额,目前已经组织16位同志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壮大执法队伍力量,满足主动开展水事活动监督特别是在打击非法取水、强化水资源费征收方面的需求。五是加强执法,杜绝过期堆砂场非法运营情况。我局开展了打击非法运营堆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于3月底前完成了辖区内非法运营堆砂场的整治工作。接下来,我局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结合河长制,分区划段、落实责任,加强对辖区河道的巡查,杜绝非法运营堆砂场死灰复燃现象。六是严格按照韩江河道临时堆砂场设立审批程序开展河道临时堆砂场设立工作。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牵头完成韩江河道临时堆砂场规划设置审核工作并上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已同意韩江河道堆砂场规划设置工作。目前,河道临时堆砂场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2.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漏洞和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进一步理清执法权责,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政监察大队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驻点工作职责,建立了驻点干部日常考勤、交流指导和定期汇报等制度,强化对驻点工作的日常管理。

3.针对依法履职不力,水资源管理乱象丛生的问题。一是组织制订《潮州市潮安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水资源管理职责,推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二是启动潮安区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项目,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的监控,完善水利信息化监控管理平台建设,切实提高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支撑能力。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金石、龙湖、浮洋、古巷、登塘等镇开展巡查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欠缴水资源费、取水证过期、安装不合格取水计量设施等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能现场处理的,立即责令整改;不能当场处理的,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发出整改通知书及做好水行政执法巡查记录,加强跟踪处理。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强化水行政监管职责,坚决查处和制止水事违法行为。

(四)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针对班子结构有待优化,整体战斗合力有待提升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拓宽学习内容范围,重点突出对涉水管理相关其他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弥补班子成员专业结构单一的不足。二是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着力扩大知识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班子整体战斗合力明显增强。

2.针对机制不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足的问题。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工作,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二是对局及各直属单位的年轻干部情况进行摸查,实行动态管理,制订培养提拔计划,有序推进年轻干部提拔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成局机关内设股室2名股长提拔工作;完成区水政监察大队7名同志职级晋升工作;完成区安揭引韩水利管理处2名站长提拔工作。三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和帮带制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局实际,对2019年度4名新进年轻干部开展培养工作。四是针对水务系统人员实际情况,做好轮岗工作,加强人才流通,提升队伍活力。五是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遴选考试,为市输送人才。六是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加大对干部职工关心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工会及人秘股工作人员探望生病干部职工,为他们送去党组织和工会的关怀与温暖。七是加强后勤保障,提高食堂用餐质量,及时了解并解决办公用品需求。八是结合我局实际,通过走访慰问退休老干部、组织职工体检等多种形式,开展人文关怀活动。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肃,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一是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全面规范选人用人工作,重点做好考察环节。二是出台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对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事先进行充分的酝酿论证,不成熟的事项坚决不上会,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针对人事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人事组织工作纪律,完善人员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时间,规范人员借用行为,避免出现长期借用情况。二是合理统筹内部力量,激发干部人才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人员编制或雇员编制,缓解局人手不足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人员借用现象。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招录公务员职位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组通〔2020〕8号)文件,完成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上报工作。四是实行“一人一档”化管理。目前已完成对局机关干部简历全面清点、梳理工作。五是对需要归口组织部管理的档案资料,及时上报。目前已完成对需要归口组织部管理的档案资料报送工作。六是完善出国(境)外出备案登记台账。目前已经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报备表》报送至潮安区出入国(境)管理处备案登记。

5.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凝聚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党的建设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夯实党建责任,推动我局党建工作再上新的水平。二是全面严格“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相关制度落实,特别是全面严肃组织活动纪律,在岗党员出席数必须严格达到要求。疫情发生以来,局党支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微信群、印发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传达疫情防控要求,教育引导党员深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作用。三是针对部分行动不便、迁居外地的退休老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以邮寄党内学习资料的方式灵活组织生活,并安排一名党员同志负责与他们联系,定期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加强老党员的组织向心力。四是全面强化支部建设,以良好的作风争取群众的认同,吸引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尚未加入党派人员向党靠拢,为发展党员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区水政监察大队3名同志已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五是结合局挂钩联系工作制度,在下基层调研的同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与所在地党委沟通,督促各单位做好党建工作。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多次带队到江东电排站、溪美水电厂等单位进行调研,并就如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抓好党建工作落实、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建设仍需加强方面

1.针对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个别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基层纪律教育集中学习计划》,全面加强党风廉政、纪律规矩教育,将严守纪律列为年度组织生活学习的重点内容。二是加强日常提醒谈话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提高谈话提醒反映问题类型的均衡性,在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多下功夫,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谈话提醒15次。谈话主体中,科级领导干部5人次,一般干部8人次;谈话对象中,一般干部15人次;提醒内容中,政治纪律方面内容1人次,群众纪律方面内容5人次,工作纪律方面内容8人次,生活纪律方面的4人次。

2.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漏洞和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培训,强化对拨付到下属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指导。二是聘请第三方对各直属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拟于第四季度开展此项工作。三是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解决相关单位经费不足问题,从源头上消除经费超范围使用问题。四是严格按财政支农资金要求进行报账和财政审核。五是全面完善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重点细化拆迁赔偿工作,形成《水利项目拆迁赔偿相关工作细则》。六是组织工作人员对安揭总干渠渠首工程拆迁登记数据进行全面复核,核减与实际不符部分的赔偿费,同时做好与江东镇政府拆迁验收的衔接工作。七是严格按照《关于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多方比较、严格筛选后选取综合评价高的入驻服务机构开展工程拆迁实物量测量、登记、丈量和补偿款测算工作,并将选取过程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止的问题。一是将财经纪律和财务工作要求列入了《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度培训计划》,力求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约束,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要求各直属单位对财经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自查及整改情况向局上报。目前已完成12个直属单位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规范。三是聘请第三方对各直属单位开展审计。拟于第四季度开展此项工作。四是严格按上级要求规范工程前期费、建设管理费使用。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与津贴补贴管理的通知》(安人社〔2018〕97号)精神,已于4月中旬完成对安揭总干渠渠首工程、内洋南总干和内洋西总干涝区整治工程超范围支出施工补助费用追回工作。

4.针对监管严重缺失,溪美水电厂违规借贷的问题。一是对溪美水电厂班子开展谈话,提出加强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的要求,全面改变作风,切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1月中旬,党组书记与溪美水电厂厂长开展了党内谈话,针对溪美水电厂内部问题提出了节约开支、加快完成整改的要求。溪美水电厂厂长表示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二是结合各直属单位制度规范工作,已落实溪美、世田2家企业规范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责成溪美水电厂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我局。3月底,溪美水电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就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作风建设、偿还贷款等方面作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文件上报我局。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从严治党及推动水利发展各项工作中。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执行的事项,将着力巩固整改成果,不松动、不减压,长期监管督促,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着力推动水利事业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方针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我区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全力推进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着力修复水环境,切实增强水利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水利体制改革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07733;邮政信箱:潮州市南较西路尾潮安三防楼;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aswzl@sina.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党组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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