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2-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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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作为鲜明导向,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月中旬,组织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反馈意见再梳理、整改进度再审视、整改要求再落实。

  (二)全面梳理问题,细化责任分工。研究制定《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各业务线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认领,紧抓问题导向,重点问题靶向整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系统问题合力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带队,各副组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到16个司法所开展督查指导,以全覆盖式实地走访、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等途径,对各司法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压、再推动。

  (三)强化机制建设,深化整改成效。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推动巡察整改成效不断深化,针对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力求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形成共抓整改的强大合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持续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共性问题梳理归纳、个性问题聚焦突破、新老问题齐抓共改,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倒查制度缺陷不足,研究、完善、总结科学管用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体制机制,以强韧劲、强信心推动整改工作持续长久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对涉及本领域、本行业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的问题。

  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今年来党组会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9次,加强对涉及本领域、本行业等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党组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2.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量化考核执行不严,‘法治社矫’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的问题。

  一是迅速对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并作警告处理;召开潮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警示教育会,会上对有关司法所所长及经手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二是3月18日至31日,组织开展为期两周的社区矫正工作自查活动;3月29日、5月14日,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会;6月28日,组织开展“潮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业务技能比武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危机干预技能培训课。系列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三是社矫股加强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指导,先后分别与市司法局、区检察院等单位到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3.针对“监督指导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乏力,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还需健全”的问题。

  一是每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督查和抽查,要求各司法所落实属地责任,每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例行检查,填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查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面向各司法所、各相关律师事务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强化工作,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加强对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的督导和指导,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

  4.针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为10%左右,每次不少于2家律所。二是已及时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 三是在律师事务所行政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登记工作。3月20日,对金诚法律服务所开展行政检查,并实时通过潮州“粤执法”移动办案系统进行操作,确保执法过程有登记表、现场检查记录文书。

  5.针对“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确保潮安区在册值班律师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指派案件人数占比符合要求。二是通过查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登记表、查看律所微信公众号律师宣传工作、与其他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核实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三是举办新任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会,提高律师办案质量水平。结合案卷质量评估项目要求,对会见笔录、阅卷笔录等进行内容补充,引导律师填好填细会见文书内容等。四是结合律师在法援窗口、检察院、法院的值班表现,不定时在工作群上进行提醒,重申值班工作制度,要求律师严格遵守法援窗口制度,及时签到,准时到岗,做好台账登记。

  6.针对“对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组织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开展好每季度排查和上报工作。3月20日,对金诚法律服务所开展行政检查,确保服务所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并在每季度做好自查工作落实。

  7.针对“公证质量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完善《申办继承权公证所需的亲属关系的证明》表格,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依规办证。二是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整理和保管好档案资料,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处理。

  8.针对“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存短板”的问题。

  一是制定《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自查表》,对内部管理制度、所务公开制度等进行细化,推动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同时优化办公环境,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二是对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场所设置进行优化,推动司法所完善各项人民调解制度上墙,完善办公硬件设施。三是在日常加强对司法所的督导检查,通过座谈、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司法所日常业务以及制度执行情况。四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确保各司法所工作经费到位。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组织领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网络舆情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深入组织动员党员干部用好、学好“学习强国”平台;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二是落实各司法所对潮安区各法治文化阵地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三是面向社矫对象开展更为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四是到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和走访,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力,将意识形态教育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贯穿到日常工作中。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0.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完善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各类制度要求,规范资金库存及使用。

  11.针对“执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管理办法有偏差”的问题。

  联合区财政局印发“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组织各司法所负责人对相关规定开展学习并要求各所认真执行。

  12.针对“修缮工程全过程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手续,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程序;修缮工程中多支付设计费目前已被退回。

  1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乏力,对纪律教育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线上转载党纪法规知识等方式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韩文公祠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日。二是开展部门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强化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管控。三是按要求做好受处理处分人员教育帮带工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4.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专题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决策程序。

  15.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牢”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在党员活动室内悬挂党旗,将入党誓词、党的纪律、党员权利义务等内容上墙。二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季度进行预备党员考察,严格审查发展党员手续。

  16.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文件纳入党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确保每一批次干部选拔使用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干部选任报告,落实好纪实要求。二是全面排查清理借调人员。目前,各借调人员已按照编制所在部门各自返回原岗位,人员编制与实际岗位相对应。三是严格落实任职交流制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公职所符合条件人员中提拔任用新一任公职所主任。四是加大宣传力度,5月1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关于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执行情况的自查,对领导干部存在漏报少报的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后及时上报;及时更新出国(境)证件保管动态登记台账并做好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五是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有关文件,对巡察小组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六是严格落实修订后的《潮安区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发放整改,按规定多退少补。

  (四)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7.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二是按照《潮州市潮安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检查评估会议,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切实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组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支部组织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抓纪律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二)全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提升。把巡察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真正将巡察整改效能转化为工作动能促进提升。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和区委工作安排,不断强化司法行政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法律顾问、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行政职能工作质效,以扎实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潮安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持之以恒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严防“过关”心态,坚决拒绝整改“回潮”。立足长远,一以贯之,对所有已完成的问题整改长期跟踪落实,担当作为,常抓不懈,持续凸显局班子成员头雁作用,灵活运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大力夯实整改成效,把来之不易的巡察整改成果作为更高标准的整改助力,做到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力保整改“一事”、警示“一片”、完善“一域”的良好效果显著,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5818955;电子邮箱:chaoansf@163.com)也可径向区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5818569。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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