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潮安区2023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实施主体的通知

2023-11-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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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助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潮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潮州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农函[2023]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茶叶、水稻两个主导产业,拟在我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茶叶、水稻产业各一个)、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茶叶、水稻产业各一个)、1家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2名特聘农技员,并给予一定补助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在发展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中遴选,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固定场所,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实施规模在100亩以上,能够在农技专家的指导下,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中遴选,具有较高技术管理水平、乐于助人、在周围农户中的影响力较大,能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规模在30亩以上,能够在农技专家的指导下,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3、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潮安区特色产业茶叶为试点,在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农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中遴选,拥有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能够组织专家制订技术指导方案,开展“田间学校”技术培训,能够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工作,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社会影响。

4、特聘农技员: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省厅认定的“农村乡土专家”中招募特聘农技员,特聘农技员能指导带动农户采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在关键环节、关键农时、突发事件及农户有需求时,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全年服务农户20户以上,进村入户为农户开展指导或培训服务不少于25天,并按要求注册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提供指导工作台账、培训服务照片等。

二、遴选程序

按照自荐、推荐等方式,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合作形式建设长期稳定、作用突出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特聘农技员。坚持服务主导产业、突出示范带动的原则,由区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三、提供资料

1、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4),

2、申报特聘农技员请提供“农村乡土专家”证书复印件;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土地使用权证书、租赁合同、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村委会有效证明。

5、申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请提供农业机械和设备购买证明、近两年来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相关的业绩证明、信用记录等佐证材料。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乡土专家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请。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及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经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同意、申报特聘农技员的经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7点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电话:0768-2296075),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3年潮安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2023年潮安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2023年潮安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4、2023年潮安区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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