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2020-07-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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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升畜禽养殖企业生产能力,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潮安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涉农项目储备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请有意愿的畜禽养殖企业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入库储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申报单位属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应在农业农村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录入名单中,并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申报单位属新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设计养殖规模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即生猪:年出栏量大于等于500头或存栏量3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量大于等于10000只或者存栏5000只以上;禽蛋:年存栏量大于等于2000只;肉鸭:年出栏量大于10000只或存栏5000只以上;肉鹅:年出栏量大于等于5000只或存栏量2500只以上;种鹅:年出栏量大于等于5000只或存栏量2500只以上;羊:年出栏量大于等于100只或存栏1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量大于等于50头或存栏100头以上;奶牛标准:年存栏量大于等于100头;肉鸽标准:年出栏量大于等于50000只或存栏10000只以上);

3、没有违法违规等影响项目申报扶持的情况。

二、项目类型

重点入库储备以下二类项目:

1、有利于畜禽稳产保供的项目;

2、有利于特色养殖场建设或种畜禽场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充分的科学性、可行性,能够及时落地实施,顺利完工验收,项目本身绩效显著。本次项目申报直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实施主体。同时项目必须有一定的自筹资金。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见模板附件);

2、营业执照、用地证明、环评手续等有关材料;

3、有关材料于7月15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联系电话:2287158 电子邮箱:canyxmg@126.com。

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附件:2021年XXXX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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