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项目全流程代办工作方案(试行)

2024-05-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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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项目全流程代办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变企业“跑腿”为政府“跑腿”,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堵点问题,推动项目快速推进,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全流程服务,结合《潮州市潮安区优化发展产业项目认定申报办法》《潮州市潮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代办服务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自愿原则。凡在潮安区内、符合全流程代办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均可以自愿为原则,向项目拟落地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园区)管理机构提出委托申请。

(二)无偿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位交纳的费用外,对符合全流程代办条件的项目一律实行免费代办服务。

(三)依法高效。全流程代办服务必须依法依规、便捷高效,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二、服务对象和范围

(一)服务对象。

全流程代办服务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不涉及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以及交通、水务、能源等领域需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的重大工程和保密工程;

2.社会投资2亿元人民币(3千万美元)及以上且已签订投资协议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社会投资总额不足2亿元人民币(3千万美元)但对潮安区经济社会有特殊贡献的,需报区人民政府同意。

3.项目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服务范围。对符合全流程代办条件的建设项目,在申请优先发展产业认定、立项用地、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所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投资主体具备代办服务条件的其他事项,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

三、服务机制

(一)设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区发改局、政数局、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局、政数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项目全周期涉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及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园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建立代办服务专班。代办服务专班由区政数局牵头组建,区发改局、区政数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涉及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代办事项的政务服务审批指导、业务协调等工作。原则上每个代办项目需建立一个代办服务专班,专班成员视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明确项目管家。符合全流程代办条件的建设项目,其项目拟落地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园区)管理机构为该项目的项目管家,项目管家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任代办专员。

(四)建立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对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负总责,全面统筹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工作,全权处理代办过程碰到的重大问题。代办服务专班拟定详细的审批计划,负责协调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跟进审批事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程序;项目投资方负责审批事项资料的提供;项目管家负责项目审批事项的前期梳理,根据审批事项对接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引项目方准备或参与协助准备相应材料并全程代办;项目管家应及时跟进代办事项进展情况,对进展滞后的事项或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

四、服务流程

(一)获取信息。项目管家向项目单位介绍全流程代办服务原则、内容、方式和流程,通过前期接洽了解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和代办需求。

(二)指导申请。对符合全流程代办条件的意向投资项目,项目管家于1个工作日内指导项目单位准备代办申请材料,并指导项目单位填写《代办服务申请表》(附件2)。

(三)提交审核。项目管家在1个工作日内对投资主体信息和项目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委托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单位不予受理原因。

(四)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项目管家和项目单位办理正式委托手续,签订《潮州市潮安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委托协议》(附件3)。

(五)分类代办。签订委托协议后1个工作日内,项目管家与项目单位联系并建立项目代办服务档案,根据项目需求正式开展代办服务。针对不同类别项目,通过制定一对一项目推进计划,告知项目单位报建全过程所需办理的手续,明确项目管家、代办服务专班跟踪内容。

(六)组织协调。代办服务专班在服务过程中按相关机制组织协调解决项目诉求。协调过程中,项目管家应全程掌握跟踪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留档备查。

(七)终止委托。代办服务过程出现项目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不具备办结条件或项目单位要求终止代办委托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终止委托手续,项目管家填写《代办项目终止委托单》(附件4),注明终止原因、交还相关材料。

(八)项目办结。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项目管家填写《代办项目办结单》(附件5),项目单位确认后填写《潮州市潮安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评价表》(附件6)。

(九)资料归档。项目办结或终止后,项目管家及时整理《代办服务申请表》、《潮州市潮安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委托协议》《代办项目办结单》或《代办项目终止委托单》《潮州市潮安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评价表》以及项目台账等资料并形成一套档案,归档备查,并报区政数局备案。

五、服务措施

(一)主动前期介入。项目管家与代办服务专班加强信息互通,定期收集项目信息动态。主动联络项目单位,对符合代办范围的项目提前介入,初步了解拟建项目情况,积极推广我区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

(二)提供定制服务。通过前期项目情况问询,为项目量身定制服务模式、制定项目报建推进计划并推送相关职能部门。项目推进过程中一对一全过程跟踪协调,针对性提出报建优化建议。

(三)协调解决机制。建立横纵结合的项目诉求协调解决机制,完善项目诉求跟踪催办机制。项目管家统一收集项目诉求,简单问题直接解决、复杂问题由代办服务专班协同商办、疑难问题研判上报解决。

(四)完善台账机制。实行“一企一档”,健全代办服务台账,对项目前期启动、策划及业务办理等报建全过程跟踪服务情况实时记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培训学习、座谈调研等方式强化项目管家代办业务水平。打造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优的代办服务队伍。

(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使项目单位对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模式、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理念等应知尽知、应晓尽晓。同时大力宣传项目难题解决中的成功经验、创新举措与典型案例,推进我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六、服务守则

(一)不准敷衍塞责、办事拖拉。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卸责任、不讲效率甚至超时办理。

(二)不得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不得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不得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工作、对待项目单位。

(三)不得吃拿卡要、徇私舞弊。不得滥用职权、刁难项目单位、收受贿赂、接受宴请和不作为、乱作为。

七、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是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的创新举措,各部门应该清醒认识、履行职能,为企业 “量身订造衣裳”,为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级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于投资项目疑难事项积极协调,为项目迅速落地提供解决方案。

(三)不断总结提高。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项目管家、代办服务专班、各职能部门在服务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附件1.潮州市潮安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2.代办服务申请表.doc

附件3.潮州市潮安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委托协议.doc

附件4.代办项目终止委托单.doc

附件5.代办项目办结单.doc

附件6.潮州市潮安区建设项目全流程代办服务评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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