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交通强省精神,应对潮安区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促进交通要素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要素的有效协同,构建现代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推动潮安交通高质量发展,我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了《潮安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公示稿》)。根据相关规定,对《公示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事项
《潮安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
二、公示时间
30天,自2025年2月10日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意见或建议必须于2025年3月12日前以书面或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反馈给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逾期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768-5810348
传真:0768-5810270
电子邮箱:cajtjjjg@163.com
四、有效反馈意见时间
公示期间。
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公示稿》,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示资料
《潮安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
附件:潮安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年)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0日